晴時多雲

《黃天麟專欄》Yahoo與Google的LP

文/黃天麟

雅虎(Yahoo)執行長楊致遠與該公司執行副總裁卡拉漢,本月六日在美國眾議院聽證會上,針對雅虎洩密,導致中國記者師濤被判十年重刑一事,當面向師濤母親致歉,據稱至少四位網路異議人士因雅虎洩密資料而遭到逮捕入獄。

面對專制中共政權不得不屈從的何止雅虎一家,二○○四年六月中國要求所有網路業者不製作、發佈或傳播危害國家、危害社會穩定及迷信、淫穢等有害資訊,為此Google也不得不設計一套對敏感字詞的搜尋過濾軟體,凡出現台獨、民主、六四、法輪功等辭彙或網頁均予以剔除,顯然「公司再大,在中國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筆者在此提雅虎及Google之例,意在提醒國人,國家主權、社會安全與日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所提解除投資中國四十%上限之相連關係。二○○五年三月十四日,北京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在第八條明訂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對付台灣的「分裂勢力」。顯然中國是不允許台灣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民進黨自稱是尋求主權獨立、代表泛綠的本土政黨,自應了解產業西進對台灣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安全所構成的威脅。「以經促統」是中國對台政策的最高策略,今年四月它成功整合了十數萬家台商、百萬台幹,組織了「台企聯」,由國台辦官員出任榮譽會長及常務副會長,目的就是要依中國需求發號施令。

北京現在仍未真正使「以經促統」的尚方寶劍,是因為時機尚未成熟,台灣的大公司仍然受四十%上限限制,六十%的資產還留在台灣,中國過早的攤牌,只會迫使這些台商為了維護六十%仍在台灣的資產而選擇台灣。這也是北京政府所一直忌諱,而想盡辦法透過台商、在台統派學媒及外在勢力,以「莫須有」之各種理由要求台灣政府取消四十%投資上限的原因。看來中國的「以商逼官」即將成功。四十%上限解除後,台灣的上市大公司對中投資很快均將超越五十%。將一半以上資產移往中國的台商,當然將來即便背離台灣,也得依中國併台之意圖百依百順,「祖國統一」也就如瓜熟蒂落了。(註:對國內經濟會造成之弊害更嚴重,本文暫不涉及)

是以,四十%對中國投資上限應以主權國家、經濟安全及風險管理之眼光視之,絕非個別企業或產業之問題。金控法也規定金控對所有非金融事業的投資不能超過金控實收資本額十五%,銀行法亦規範銀行對同一關係人、關係企業之授信總額不得逾其淨值十五%,目的就是為了金融之安定及公司風險之管理,其規範的對象絕不因產業之不同而有差異,當然亦非「個案審查」之問題,難逃金控法、銀行法的規定不合理、不公平,需改為「個案審查」才算合理、公平?其實,個案審查只是過去西進派官員及廠商用以突破四十%上限規定的煙幕彈而已。

我們不得不羨慕美國的國會能為雅虎之「道德侏儒」舉行聽證會,並加以譴責。希望我們的政治人物也能從此一事件得到一些啟發。台灣已是投資中國最多的國家,幾占中國所接受海外直接投資的一半。四十%太嚴嗎?看看全世界的企業,如三星、豐田、通用,包括上例的Yahoo及Google,那一個對中國投資超過其淨值二十%的?

但中國對台灣言,是要併吞我們的國家,我們真的不必顧及國安與經安嗎?民進黨若真的是本土政黨,請懸崖勒馬,時猶未晚!(作者為前國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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