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從死亡車禍到私法正義

◎ 陳俊光

數日前,新北發生少年無照駕駛撞死三位無辜者的慘案。憤怒的鄉民們高喊死刑或鞭刑,而事態發展也說明:何以會出現此毫無實施可能的主張。

車禍發生後,肇事者家長口頭道歉,卻不見其祭奠死者或主動賠償、但見其聘請名律師為子辯護。且有數家親中媒體不約而同地報導「(肇事者)曾姓少年乖巧懂事…小時候非常可愛…這場車禍對曾姓少年的家人是一次極大的打擊。」卻不見有同情死者的評論。

更離奇的是:有論者批判這些媒體的偏頗(並未針對未成年肇事者),文章卻因遭大量檢舉而被下架。網友推測是否當事一方僱請公關公司協助、以假帳號檢舉該文章。而類似事情過去也發生過,例如:曾有大量來自俄羅斯或阿拉伯的帳號為柯文哲粉專按讚。

近數十年來,先進國家紛紛推動修復式司法,希望能藉由「問責、行為人自省道歉賠償」的過程,在不影響刑事訴訟的前提下,盡可能彌補療癒受害者的實質與心理傷害、並減少行為人再犯機率。

前述的美好模式,成功要件就是行為人的真誠反省。如果行為人/家屬寧可花大錢請律師影響司法、請公關公司操控輿論,卻不願認真賠償受害人,則修復式司法將無法實行,且會促使極端言論(對未成年者施以死刑或鞭刑)產生、連私刑報復都有可能肇發,甚至墮入「私法正義」電影中,「所有人都受更多傷害」的悲慘境地,相信這不是任何人所樂見。

韓劇「少年法庭」告訴我們:家長越是財大勢大、越能聘請名牌律師減輕少年犯罪責、越不敦促子弟反省過失,則少年犯將越不會為自己行為負責。這樣的孩子成年後終會闖下大禍、付出更慘痛的代價。而在孩子不幸進入少年法庭之前,父母就須教育子女須為自己行為負責。

(作者是精神科醫師 台灣基進中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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