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擷安
台中市近期接連發生兩起重大交通事故,再次引發社會對城市交通安全的強烈關注。一名東海大學女學生在過馬路時被巨業客運公車輾斃,而僅隔數日後,一輛私立高中校車又在路口撞死了一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老婦。這些悲劇不僅揭露了大型車輛在城市道路上的潛在風險,更暴露出臺灣目前在行人保護上的各種制度性缺陷。多數人的直覺反應是要求駕駛人更加小心、加強執法及稽查,但這些措施僅是治標不治本。真正要改善行人安全,政府應該從更宏觀的角度來進行思考,包括城市道路設計、行人專用道的規劃,以及大型車輛駕駛制度的全面檢討與改革,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圖為上個月底台中市太平區發生一起,一輛私立高中校車在下坡路段撞死了一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老婦。(讀者提供)
首先,城市道路設計與行人安全息息相關。許多城市的道路設計往往以汽車通行效率為優先考量,忽視了行人在路口與車流交匯時的安全需求。例如,路口的右轉道通常設計得寬敞且流暢,但這樣的設計反而會鼓勵車輛高速轉彎,減少了駕駛人停讓行人的意圖。這種情況下,行人在號誌變綠後依然處於高度風險中。相反,若能採用窄化車道、提高轉彎半徑或設置行人專用號誌的方式,不僅能強迫車輛在轉彎時減速,還能有效分離車流與人流,避免行人因視覺死角而被忽略。這些設計上的微調,能大幅提升行人在路口的安全感與保障。
其次,行人專用道的規劃是保障行人安全的重要環節。台灣許多市區雖然設有行人道,但往往只是形式上的「名義存在」,因為這些行人道要麼被違停車輛佔據,要麼被商家擺設的物品堆滿,甚至在某些道路上直接被「劃為機車停車位」,導致行人被迫與車輛共用道路。更有甚者,某些行人道在規劃時寬度不足,無法容納雙向通行的行人,而當遇到輪椅或嬰兒車時,行人不得不被迫步入車道,與快速行駛的車輛擦身而過。這些問題看似瑣碎,卻每天都影響著數以萬計行人的安全與通行品質。政府應積極推動行人專用道的擴建,特別是在學校、醫院和商業區周邊,確保行人能擁有足夠且安全的步行空間,而不是被迫在車流中穿梭。
然而,這些設計與規劃若要成功推行,政府與社會的共同參與相當重要。多數時候,城市道路設計的改造往往因為地方政府考量到施工經費及對車流的短期影響而裹足不前。然而,如果不從根本解決道路設計上的問題,單靠對駕駛人的要求或罰款,終究無法有效保障行人安全。地方政府應以行人安全為優先,積極規劃「行人優先區域」及「低速區域」,並大幅度減少行車道寬度,強制將部分車道改為行人專用或設置防護島,以降低車輛對行人的威脅。
行人安全的問題不能只從駕駛行為的角度來探討,而必須全面檢視整體交通系統的結構性缺陷。從城市道路設計的微調,到行人專用空間的擴建,再到大型車輛駕駛制度的完善,這些措施缺一不可。台中市的連環事故不僅是交通管理上的警鐘,更是台灣各大城市在交通安全規劃上的嚴重漏洞。政府必須放下僅靠口頭教育與事後查核的作法,真正從系統性的改革著手,才能讓行人優先不再只是一句口號,而是一個真正能在每個路口、每條馬路上看得見、感受得到的現實。唯有如此,才能在未來防止更多類似的悲劇重演,讓每一個行人都能安心地行走於城市的每一角落。
(作者為台北市民)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請勿一稿多投,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