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國小冠軍游泳隊集體出走

◎ 張惠博

泰和國小游泳隊在彰化縣長盃游泳錦標賽拿下22金、5銀、5銅的亮眼成績,其中國小高年級男生組奪12金、中年級男生組包辦10金,且分獲高年級、中年級男生團體組第一名。但比賽後教練團就離職、12名選手跟著轉學,泰和國小楊教練說,八年來帶領泳隊,從默默無名躍為常勝軍,但黑函不斷,風風雨雨,她累了。

泰和國小盧校長則說,學校因接到檢舉,九月初依規定成立校園事件處理委員會調查,釐清事實,但教練及部分家長不能接受,校方盡力挽回,也無法改變他們的決定,令人遺憾。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及多位民代介入協調,亦無法平息風波。

維持一個游泳隊本就不容易,除了游泳池,還須支付教練費及其他必要支出,費用都由家長自行籌措,家長與教練都以培養小選手為共同目標,彼此信賴度高於學校,自不在話下。經由這次出走事件,建議各級政府公部門或學校,針對已有出色成績的校隊或社團,提供實質支持。一來,可及早培養人才,二來,學校也可因提供經費支援,而獲得介入選手訓練與成長過程的空間。反之,若學校完全沒有提供經費支持,悉數仰賴家長自行籌措,導致小選手的訓練與比賽,完全交由家長與教練主導,自然不易有主導權。

偶見社區棒球隊,強調親子棒球,父母陪小孩參加,孩子是隊員,父母即是隊爸隊媽,職司後勤支援與球隊訓練,親子關係自然緊密。經由棒球的媒介,親子產生很多話題與機會教育,比賽輸贏不再是唯一目標。因此,國小開始參加球隊或社團,進入國中仍繼續,國中畢業,更捨不得分開,相約繼續邁進,運動與社團已成為生活或人生的一部份,這才是根本價值。

(作者是前彰化師範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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