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柯涉貪啟示 公務倫理不容失序

◎ 吳榮鎭

公務倫理是公務員施政的價值選擇及行為準繩,是公務員應該掌握的職務分際,應當遵守的行為規範,包括「廉正、忠誠、專業、效能、關懷」等核心價值。京華城弊案延燒迄今,由於特定政黨、媒體、網紅的不當介入,導向政治迫害。未見反思:柯市府公務倫理失序,才是京華城弊案的元凶。

第一、口德不足,言而無信。台灣的「三好運動」是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市長是市民的大家長,是學子的上位老師,無論何時何地,說話須合宜,以免對社會價值觀及市政倫理造成負面影響。柯在八年市長任內,社會的共通評價是:言而無信、口舌犀利,口德不足。在網紅「呱吉」的直播節目,柯被問到在直播中說髒話是否為不良示範?柯沒回答,卻說他平常講得更多。尤其,他在公開場合辱罵下屬智商低、以苛薄言詞對待部屬的案例,不勝枚舉,幾可編成「髒話全集」。

第二、個性專斷,與部屬關係緊張。柯在市府八年與下屬衝突不斷,各局處主動或被動辭官的正副級首長多達一一三位,在台灣地方自治史上恐為僅見。有辭職者發表千字文,自述任職期間如過河卒子、四面楚歌,依然咬緊牙關匍匐前進;有人痛批柯將專業踐踏腳下,自己只得靠心理諮商才能走出來。柯渾然不知,必須和屬下建立互信互助的夥伴關係,才能推動政策以達實際效果,而非依恃官威與專斷。

第三、人生價值觀丕變,說謊挑戰律法。柯說過「人生的榮華富貴不過是一坨大便」。如今,他可能栽在沈慶京的那坨大便上。前北市府都發局長林洲民出面證實,自二○一六年起,他多次在議會答詢市議員應曉薇時,主張京華城案必須連同西北角一起開發,才可能有五六○%的容積率。林不只在備忘錄註明,也在晨會公開提醒,若依應曉薇方式,恐須負起圖利的法律責任,相關內簽市府都有紀錄,並定時向市長報告進度,另以文字上呈市長室,提醒推動過程須守法,相關單位要秉公處理。市議員許淑華也提示一份公文,該公文對京華案脈絡交代詳細,柯親自蓋章核示。該公文第四點,將每一次會議的時間、與會者、決議、判決,詳實羅列。京華城弊案爆發,柯卻兩手一攤說:我都不知道。教人如何相信?(作者是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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