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育民
政治獻金申報荒腔走板,假帳、錯帳滿天飛,由黨主席柯文哲領導的「民眾黨」,在總統競選期間募款超過五億、得到政府選票補助競選經費一.三億,每年還要給付該政黨選票補助款一.五億,沒有選上任何一席區域立委代表,但依照政黨得票率分配席次,分得八位不分區席次的民眾黨,這段時間在立院成為國民黨「傅」隨組織的丟人現眼表現,依據最新民調只剩六.一%支持度(陸委會八月一日公布),這樣的政黨,我們的選罷法,卻毫無能力約束或糾正規定,人民只能眼睜睜看著民意被繼續踐踏四年!?
花費一五○○萬裝潢費在只用三個月的競選總部、採購九百萬的面紙菜瓜布文宣、四七五萬造勢場地費、花二百萬租兩台總價值五十萬的麵包車…如此荒唐花錢如流水的政黨,果然是號稱白色,卻最容易髒的政黨,近來幾乎一日一爆的割小草行徑,相信已經令你我憤怒不已,更遑論檢調未來如果查出相關花費,回流到私人口袋,那將會是何等腐敗的政黨?
如果可以,我們的法律,是否應該懲罰違法的政黨,減少或取消補助款;是否應該縮減或有罷免不分區席次的立法,才能如其他民選政務官或代議士,都受到相關法律的約束?
因此,建議政府相關單位及立委諸公,於民氣可用之際,應該提案修法:
一、有關政黨選舉補助款,如政黨申報政治獻金違法,經過法院判決確定,所屬政黨應停止或減少補助;所屬政黨或負責人,應裁罰一定的罰金。
二、有關政黨不分區席次,應訂全國性人民得提出罷免之機制,例如:經該政黨總得票數,除以所分配不分區席次選票數的四分之一連署提案,三分之一投同意票數通過,政黨需撤換該不分區席次,二分之一投同意票數通過,政黨即失去該不分區分配席次。
如此,才能即時反應最新民意,讓政黨政治更成熟,不分區立委也才會更加專注於選民所託,不至產生出席率、提案數、發言質詢次數…都寥寥可數的不分區立委,民眾四年後依然毫無聽聞過的不分區席次委員。
(作者從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