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誰乞丐趕廟公?「台語」早見史料

◎ 吳明勳

教育部近日將閩南語修正為台灣台語,是許多推廣台語教育者殷切期盼,但一群無知學者卻稱「乞丐趕廟公」,殊不知「台語」一詞在一八四九年台灣府儒學訓導劉家謀的著作就已使用。

李鴻章在一八七四年的信函中就有「台灣話」一詞。國民黨前主席連戰的祖父連橫於一九二九年十一月廿四日在《臺灣民報》第二八八號首發表「臺語整理之頭緒」:「余臺灣人也, 能操臺灣之語,而不能書臺灣之字,且不能明臺語之義,余深自愧!…… 見臺語之日就消滅,不得不起而整理,一以保存」台語一詞使用至今已有一百七十五年,而「閩南語」一詞最早出現於一九三五年上海《申報》,至今僅八十九年,所以誰是廟公,誰才是乞丐,已不言而喻了。

難道李鴻章、連橫等人也是意識型態作祟,將「閩南語」新詞取代兩岸沿用近兩百年的「台語」舊詞,是否要從墓中請出古人竄改歷史文件,身為歷史學者卻罔顧史料,才真的「欲蓋彌彰、徒勞無功、居心叵測」。

每個語言的成形都會因其歷史背景與地理環境產生變化,荷蘭人統治台灣四十年,日本統治五十年,兩岸互不隸屬近七十五年,及原住民語言的混用,台語自外來語言大量吸收新詞彙,與閩南語的差異隨手可見,如我們常說的「坪」(日語)及「甲」(荷蘭語)、「雪文」(肥皂,荷蘭語)、「檨仔」(芒果,原住民語)、「乞食」(乞丐,日語)、「便所」 (廁所,日語)、「烏肚䆀」(機車,日語)等等不勝枚舉。

台語與閩南語差異性越來越明顯,至於冠上台灣台語是尊重其他語言,如台灣客語、台灣原住民族語等,符合名從主人的原則,並非冠上台灣後離開台灣什麼都不是,就像德語、英語不會因不在德、英就不被承認。

(作者為科大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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