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透過國會奪政權 台版希特勒來了?

◎ 張清濠

91年前,大獨裁者希特勒透過議會多數,將授權給他自己的《授權法》包裝成冠冕堂皇《解除人民與帝國苦難法》,在議會通過。於是1933年3月納粹黨取得議會多數,接著透過修憲,授權總理不必經由議會,幾乎可以為所欲為,當時的總理就是由總統興登堡任命的希特勒。從此以後,德國的威瑪共和國(Weimar Republic)就由代議民主質變而成為專制獨裁。威瑪共和國只存續了15年(1919-1933)。希特勒掌權之後,為世界和平帶來毀滅式的災難,全球動盪,生靈塗炭。

今天的台灣,藍白兩個在野黨逮到執政黨在國會居於少數的機會,儘管藍白兩黨理念不同、貌合神離,卻為各有所圖而站在一起,共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圖擴大立法院權力,它實際上就是《擴權法》。

一個將授權給自己美其名「為人民減輕苦難」,一個將擴大自己的權力美其名為「國會改革」。兩者相較,相同之處就是自肥,讓自己的權力凌駕在分立的行政權之上。

藍白黨本是互相競爭的政黨,他們為了拉下民進黨,不惜苟合、立法企圖弱化民進黨執政能力,進一步推翻民進黨,今天擴權法案過了,明天就會有其他背離民意的法案通過。這就是藍白黨的盤算!能不能遂其願,就看人民的行動!

但願1933年希特勒的故事不會在台灣重演!今天是國恥日還是國難日?或許兩者都是!我渴望看到台灣自此喚醒民族意識,免於災難!

(作者是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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