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以美為例 總統國情報告的高度

◎ 張惠博

美國總統拜登於今年三月七日晚向國會兩院聯席會議發表其這任期最後一次國情咨文。他在演講之初,即闡述一九四一年,羅斯福總統在這裡向全國演說:「我在這個美國前所未有的時刻向你們發表演說。」希特勒正在進軍,戰爭在歐洲肆虐。羅斯福總統演說的目的是喚醒國會、並提醒美國人民:這不是一個尋常的時刻──世界的自由和民主正遭受攻擊。

現在輪到我們面對美國從未有的時刻了。我今晚也是為了喚醒這個國會,並提醒美國人民,這也不是一個尋常的時刻。自從林肯總統和內戰以來,自由和民主在國內受到的攻擊,都沒有像今天這樣嚴重。我們這個時刻之所以罕見,是因為自由和民主同時在國內外都受到了攻擊。

拜登總統對於國情咨文的態度與期望,當有可參考之處。反觀我國立法院,數月以來,僅熱衷於邀請將上任的準總統赴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卻無視於憲法規定,不僅擬將國情報告安排於行政院長施政報告之前,且在總統的國情報告後,擬進行質詢。

其實,《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明白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再按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一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相關條文,包括:第十五之二條略以,立法院得經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總統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第十五之三條總統應於立法院聽取國情報告日前三日,將書面報告印送全體委員。第十五之四條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綜上所述,並沒有「質詢」,頂多提供時間給委員作切題的回應,也讓總統有機會聽取高見。因此,與其糾結於若干細節,不如回歸憲法,並仿效學術研討會,總統如受邀專題演講的主講人,立委就是與談人,當可針對總統的國情報告,提出即時的回應,並表達自身的見解。

不論總統或立委,皆應展現高度、廣度、深度或溫度,孰高孰低,誰是誰非,素養為何,在公開報導下,這是嚴苛的考驗,但都將開啟台灣民主新頁。

(作者為彰化師範大學前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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