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不在籍投票 保障人民參政權

◎ 江榮祥

國際關注我國總統暨立委選舉,對於我國選民到定點確認身分後投票,及人工檢票、唱票、計票的開票方式,有所熱議。有盛讚程序嚴謹公開透明,普獲信任。也有批評我國未採提前投票、通訊投票或電子投票,太過落後。

面對對岸百般介選,我國現行方式(本人親投、選票以紙質印製及人工公開開票)確能防止電子舞弊與駭客攻擊。但投票權與戶籍地連結,卻也讓異地工作及求學者、選務工作人員、值勤軍警、駐外公務員與僑民難以行使投票權,至於在監受刑人的投票權更形同被剝奪。

觀中選會公布的「選舉人數年齡分布」,可以發現人口高齡化與少子化已預設世代衝突因素—年輕人離鄉背井出外工作或求學,投票率常隨著距離、交通時間及費用增加而遞減,反觀老年人退休閒居在家,投票率自然較高。

若欲採行提前投票、通訊投票或電子投票,考慮隱私保障與資訊安全,猶待技術成熟與社會共識。為充分保障人民參政權利,在投票日就近移轉到工作地或求學地投票的「不在籍投票」,其實是可行的改革方向。

(作者為律師、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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