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為外送員倡議第三種型態的權益與保障

◎ 李佳穎

台灣的飲食文化名聞遐邇,無論是珍珠奶茶還是牛肉麵,多樣的在地美食總能滿足每個人的味蕾。不論是透過線上平台或是餐廳發展自有的外送服務,消費者已經習慣快速、便利地享用自己喜愛的美食。每一個想在晚上暫時休憩的上班族父母、飢腸轆轆準考生、不便出門的長青長輩、或者想在任何時刻大快朵頤的人,皆已習慣使用美食外送平台滿足需求。

如今,已有逾六成的餐廳、雜貨商家都已開始提供外送到府的服務,包含極負盛名的鼎泰豐及南門市場必吃的萬有全金華火腿。美食外送服務的興起為餐廳帶來更多元的營運模式,也為其創造更多價值。與此同時,超市、便利商店、與零售商也逐漸開始使用Uber Eats等平台,讓消費者更方便購入日常用品與生活必需品。

據研究機構Public First報告指出,Uber Eats在二○二一年就為台灣的餐廳、商家合作夥伴額外創造了新台幣一○三億元的價值。

台灣外送生態系的核心族群正是背景各異的外送合作夥伴,我們看到一些希望賺取外快的大學生、希望兼顧起工作和照顧家人責任的年輕父母,亦或是在公司發展初期需要額外收入的創業家。

使用Uber Eats的外送合作夥伴不需要排班,也可以自由決定何時上下線。外送合作夥伴告訴我們他們喜愛這種彈性、且不希望被當作員工,但是他們同時希望獲得一些一般企業員工才享有的福利,如最低報酬保障、權益保障。我們認同工作彈性不應犧牲權益保障。

然而,現行法律並不允許這種混合模式。依照現行的法規框架,若想為外送合作夥伴提供額外的福利和權益保障,將會剝奪他們的工作彈性。所以,我們在此呼籲台灣相關立法單位推動新法,走出傳統僱傭與獨立承攬的思維,為「第三種工作型態」樹立權益保障的法制基礎,且適用於整個產業和全台外送員,保留外送員喜愛的彈性工作方式,也能提供適切的最低報酬和權益保障。

根據內部數據顯示,儘管Uber Eats平台上的外送合作夥伴在外送時所獲得的收入已經高於台灣最低工資標準,我們仍呼籲政府制定外送平台最低報酬標準。在維持外送員良好報酬的同時,也兼顧由消費者、商家、外送員三方連結起的外送產業生態系的持續成長茁壯。

推展第三種型態權益與保障法規框架需要外送員、工會和政府間一起協力合作。為此,我近期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的多位工會代表開會研討,也很欣慰在此議題上展開了良性的對話與互動。

綜觀全球市場,澳洲、美國境內好幾州、智利等政府都已擁抱這種為第三種工作型態提供保障的概念。值此時刻,我們承諾將與業界、外送員,以及政府合作,發展更符合現代需求的法律框架,為產業所有外送員提升機會與權益。

(作者為Uber Eats台灣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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