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速設國安法庭專審共諜案

◎ 林進國

「沒有國家安全,我們將失去一切」,台灣半導體教父張忠謀回母校麻省理工學院演講時提出這項呼籲,張忠謀的睿智與高度令人感佩,這句話對處於中國惡鄰敵視的台灣,更令人感同身受,個人與企業在各自領域上,無論如何努力奮鬥、功成名就,一旦沒有國家安全,一切都將在一夕間化為烏有。

台灣是民主國家,民主自由制度絕對不能淪為共諜與商業間諜為所欲為的保護傘,中國間諜在台橫行,親中政客國民黨吳斯懷與馬文君之流,暗藏於民間的特定組織等…,在台灣已是路人皆知,但法院一再輕判共諜案,每每令人無法接受,2021年薛姓台商被中國吸收,要求熟識的調查官提供法輪功創辦人及女兒的出入境資料,一審判刑1年2個月後,高等法院竟以犯罪未遂、罪証不足而改判無罪,再如中國商人向心夫婦及前台聯立委羅志明,均以罪證不足與發展共諜組織未遂而獲判無罪,令人無法苟同。

台灣既已立有國安法,就應同步設置國安法庭以專責審理違反國安法的共諜與商業間諜案,不應該交由專審民刑事的地方法院審理,共諜與商諜的審理法官尤須具備國安專業,立法部門也應明定加重共諜與商諜的最低刑期,如現役或退役的軍職共諜,最低刑期20年至死刑,已退役共諜則連帶取消並追回已領月退俸,從事商業間諜者最低刑期20年至無期徒刑並處高額罰金,審判期限一年內定讞。

中國對台武嚇,亂我國防民心,以重利盜取我重要產業技術,凡是自甘為共諜或商業間諜者,心中已無國家安全與人民生命財產的存在,台灣必須制定更嚴格的法律與專責審理法庭,也是執政者維護國安的基本作為與責任。

(作者是源華科技公司營業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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