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桃園如何挽回台積電

◎ 尤英夫

當各國都在搶台積電 ,我國各地方政府也歡迎台積電,台積電突然宣佈放棄進駐桃園,引發震撼。要解決問題,挽回台積電進駐桃園,關鍵是土地及土地改良物的補償金額問題。

事實上,在行政法院就有幾百件有關征收的案件,筆者處理的幾件征收案件,都是地主無法接受補償金額,多年不斷向民代與政府,甚至總統府請求、陳情、訴願與行政訴訟。如果補償金額解決了,問題差不多就可以解決。

要挽回台積電(介業租戶)進駐,筆者建議由桃園市政府出面,召集竹科(需用土地人)與地主(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 協調拆遷及土地補償費用的合理金額(土地徵收條例第十一條:需用土地人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若能由竹科安排地主給予新居,讓他們滿意,也許問題就可解決。最後,根據三期規劃,要到116年才會進入土地徵收,所以還有時間好好研究。是否為了保障地主的權益,由竹科依照法律規定提出完整的興辦事業計畫,且提供一筆資金作為信託財產,受益人為土地規劃要被徵收的地主,由地主選出的人擔任信託監察人,由竹科表示誠意並讓地主放心。當然這筆資金數額可能不少,有待仔細的討論。

(作者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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