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中華民國」的「維新史」

今年雙十,與往年有點不同。馬英九指揮藍軍杯葛,儼然成為「一國兩慶」,甚至「兩國兩慶」。馬英九們,對「Taiwan National Day」分外眼紅,忘了自己是台灣選舉所產生,依據的是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不是南京的「中華民國憲法」。兩者差在哪裏?差就差在,馬英九三月到南京中山陵謁陵,所親眼目睹的一支石柱,上面刻著:「中華民國,公元1912年─1949年。」意思是:在中國,「中華民國」,「興」於一九一二,「亡」於一九四九。

一九四九,國共內戰敗逃,蔣氏政權來台。一九五○年初,蔣介石在台灣「復行視事」,他對黨國要員訓話:「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著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沒有消失的是,蔣、毛在冷戰結構下互爭「中國代表權」,前者以「反攻大陸」對抗後者「解放台灣」,並維護權力的正當性。蔣氏沒有在台灣舉行定期選舉,南京憲法的法統也就斷線了。一九七一,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中國代表權」由蔣轉毛,「中華民國」再被聯合國消滅一次。而馬英九們的政治意識,至今停留在「中華民國上古史」,完全沒有「中華民國當代史」的概念,所以總是用「國共內戰」的哈哈鏡,來扭曲現實的人事時地物。

蔣經國晚年,自言「我也是台灣人」。他比其它外來者清醒,「蔣記民國」之歷史最終評價,決定於台灣的成就取向(連結自由經濟、民主陣營)與未來地位(不會定論於毛王蔣寇)。一九八八,蔣氏政權終結,民主時代揭幕。經過黨外至民進黨的衝撞,「國會全面改選」蔚為主流民意。於是,南京時代的第一屆立委、國代、監委,一九九一年底全面退場。一九九二年底開始,他們的第二屆,悉數由台灣(台澎金馬)選舉產生。新的歷史運動,貫穿一九九六總統直接民選,直到今天。共同點在於,都是基於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未能「制憲」的阻力眾所皆知),完全由「台灣人民」投票產生,票匭內沒有任何一張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選票。

此一「斷裂式」的變化,稍加比較南京的「中華民國憲法」,便一目瞭然。關於國民大會代表,第二十六條規定選出自:每縣市及其同等區域、蒙古、西藏、各民族邊疆地區、僑居國外之國民、職業團體、婦女團體。第六十四條規定:立法委員選自各省各直轄市、蒙古各盟旗、西藏、各民族邊疆地區、僑居國外之國民、職業團體。第九十一條規定: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換言之,都是以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範圍為選區。可見,第一屆,第二屆,不僅僅是上下屆之別,根本就是「一邊一國」!

在此之前,第一屆受限於自然老化,無法延年益壽至「光復大陸國土」,一九六九年底乃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台澎金馬增補選中央民意代表,併入不必改選的第一屆。一九七二,再依修改「臨時條款」模式,台澎金馬定期改選「增額中央民意代表」。自此之後,朝野之間的政治劇場角色,若干比較「年輕」的「老代表、老委員」固然也會露臉,真正的活力則展現在台灣選出的「增額」,不論是國民黨、黨外、民進黨皆然。至於無力適應新局的,例如民社黨、青年黨,便在潮流沖刷下沒入歷史。這段「中華民國」的「維新史」,始於老蔣,小蔣繼之,完成於李登輝,馬英九也是點滴之一。如果要說,「Taiwan National Day」,「形同為繞彎、偷渡的台獨路線背書」,至少也要溯及開山鼻祖蔣氏父子吧!

歷史往前開展,背後的風景會越來越清楚。兩蔣政權,對台灣(台澎金馬)有過也有功,且待學術研究之塵埃落定。他們深知,有台灣得以棲身,當下的權力與歷史的評價,才能留下光明的尾巴。此所以,一九七九,美匪建交,華府制訂、小蔣欣慰之「台灣關係法」;一九八二,雷根給小蔣的「六項保證」;乃至更早之前,葉公超與杜勒斯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一九五五生效),第六條甚至明言:「所有領土等辭,就中華民國而言,應指台灣與澎湖。」老蔣亦識時務者為俊傑。馬英九們,不也該懷疑蔣氏父子,「形同為繞彎、偷渡的台獨路線背書」!蔣萬安若跟著瞎起鬨,豈不是以「姓蔣」之名行「滅祖」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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