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究責莫忘助企業重新站起

◎ 林錫銘

上週五不幸發生大火,造成嚴重人員傷亡以及財務損失的屏東明揚公司,是世界知名的高爾夫球製造大廠,世界前五大高爾夫名牌都是其客戶。該公司每年出口高爾夫球數量約佔台灣一半,去年營業額約卅六億台幣,每股盈餘高達一一.五五元,經營績效相當良好,可以算是台灣的隱形冠軍。

英勇殉職的消防員令人不捨,傷亡的員工令人不忍,發生重大工安事件公司當然要負起責任。但以同是企業經營者的立場將心比心,主管機關除了究責之外,宜積極協助受災公司迅速復原,讓其站起來,才有能力善盡賠償責任,並使員工、供應商、客戶、股東等利害關係人的損害降至最低。

日前也看到屏東地檢署向法院聲請扣押廠商財產,以防脫產。個人從不同角度思維,認為這未盡情理,因明揚公司是股票上櫃公司,資訊與財務都受主管機關監控,尤其在萬眾矚目下,公司是難以脫產的。如果對其財產假扣押,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作,其傷害反而更大。昨天更看到經濟部加碼勒令明揚公司無限期停工,更令人不勝唏噓。

據報導明揚有兩個廠房,且持股過半的母公司明安公司也是上市公司,只要給予適度協助,應可重新站起來。主管機關如經濟部、財政部、金管會、勞動部和屏東縣政府等,在做好管控措施與究責之餘,若能以更積極與正面角度,協助受災企業迅速站起來,才能讓員工家計不受影響,供應商、客戶、股東等等的損害也能降至最低。這就像抓住肉粽串的串頭,就能守護住整串肉粽一樣,將傷害減至最低。

(作者是上市科技公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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