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放寬家庭幫傭移工,助年輕夫妻生養兒女

◎ 張周

隨著時間推移,時代改變,政策應與時俱進,能敏感覺察社會脈動、改變,調整出適合的政策綱要。

兩年前曾有一次機會向蔡總統提出建言,建議八十歲以上取消巴氏量表。當時得到勞動部的回覆,僅制式的回答「保障本國工權益」,不宜開放。

其實政策應該與時俱進,配合時代需求,一邊檢討一邊調整,缺工的台灣,保留連國人都不太願意做的工作機會給本國人,到底是保障了勞工?還是為難了勞工家庭?

這次看到政府放寬外籍看護工的聘用資格認定,雖遲了些,仍是十分肯定!樂見其成!

延續這樣的開放態度,建議政府也應放寬外籍家庭幫傭的聘用資格,這不但不會影響國人就業率,還有以下好處:

一、可以照料家中年邁父母飲食起居

二、看顧幼年小孩

三、讓子女安心上班,解放優良勞動力。

台灣社會這四十年來社會經濟環境有很大的改變,與現在台面上的官員們當年參與政治運動的環境已大不相同!希望我們的官員們,能夠看到社會真正的需求,而非把「保護本國勞工」視作天條不為所動,一味保留本國人大多不願意從事的工作,是人民之福嗎?

台灣除了缺工,還缺嬰兒。現在社會幾大多是雙薪家庭,育兒托育資源不足是生育率低下的原因之一。當有人問,「怎麼只生一個?」,很常聽到的回答是「沒人可以幫忙帶,要怎麼生!」。良好的托嬰托幼資源太少,縱家中有長輩也多是年邁甚至須有人照料,無人可協助幼兒照顧的情況下,照顧一個嬰幼兒都疲於奔命了,父母們怎會想再生第二胎甚至第三胎!再者,也可能迫使夫妻離職之一方得回歸家庭,照顧家長老小。

現行規範要求家中須有「三名以上之年齡六歲以下子女」,才准聘用外籍家庭幫傭,以協助照顧幼兒!這標準也未免太不食人間煙火了!訂了一個高標準的門檻,究竟是要幫誰的忙?

若能放寬外籍家庭幫傭的聘任制度,家裡有人協助照料長輩和幼兒的起居,夫妻自然能安心外出上班,沒有後顧之憂,多生一個孩子的意願自然提高,解決一部分生育率持續下滑的問題,也能增加社會良好的勞動力!

(作者從事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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