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第三方審勘及大地工程標章 不能再等了

◎ 拱祥生

台北大直鄰損案引發外界質疑私有建築物三級品管未落實及開挖大地工程極高風險現象,事實上行政院曾在二○一七年通過修正草案推動建築物擬由第三方公正團體審查勘驗,但不知何因未經立法院審核通過;而從新竹天坑到大直案,也讓民眾意識到都會區深開挖工程設計及施工品質堪慮,若能比照耐震標章推動「大地工程標章」,應是都會區居民及里長們的殷殷企盼。為了避免禍從地中來,第三方審勘及大地工程標章真的不能再等了。

建築物第三方勘驗濫觴於維冠大樓倒塌後,為強化現行建築物審查、勘驗及竣工查驗等制度,避免日後震災再次造成相同傷害,內政部和民間團體便積極推動《建築法》修正案,引進第三公正單位辦理審查(《建築法》三十四條)、現場勘驗(《建築法》五十六條)及竣工查驗機制(《建築法》七十條),以確保建築物設計及施工品質,避免日後震災再次造成相同傷害。但「第三方審勘」制度最後仍未立法通過。

儘管中央立法未過,事實上部分地方政府卻對於《建築法》五十六條建築工程中必須勘驗部分推動第三方勘驗,目前直轄市六都積極推動第三方指定勘驗部分,惟其他縣市實施者並不多,顯然中央立法仍有其必要,才能全國統一實施。至於開挖中工地勘驗則有部分縣市以巡檢方式實施,例如高雄市及剛實施的桃園市,新北市則是規定於建築工程辦理施工防救災計畫說明會中,有二次第三方現場勘查。

不論如何,大地工程複雜度有其專業性及不可替代性,例如竹北天坑發生機制與大直天坑迥然不同,只靠施工階段巡檢緩不濟急,應該比照耐震標章推動「大地工程標章」,從設計階段就根據大地工程原理進行審查,對於地盤開挖行為分析模式不再採用目前慣用單向度程式,至少採用二維變形分析才符合實際行為,甚至大直工地有兩個相鄰工地互制行為,只以單向度模式分析宛如「瞎子摸象」,更無法使用觀測法(observation method)來和監測資料比對工地風險。

耐震標章在施工階段也要求特別監督團隊,選任駐地技師擔任耐震特別監督人,耐震標章發證機構並定期至現場查核是否落實。而「大地工程標章」則比照同樣模式進行標章認證及查證,善用土木、大地及結構技師來現場實際確保工地開挖品質,以降低鄰損發生機會及維護公共安全。

看到要推動市政的副市長與都發局長星期天頂著烈日坐在工地吃便當,幫肇事建商擦屁股,不僅嚴重影響整體市政推動效率,也不應該是各級民意代表疲於奔命的事件與場景,惟有建立專業工程制度與管理法規,才能讓不該發生的深開挖災變,銷聲匿跡。

(作者為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大地技師、水保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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