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高虹安案犧牲掉國會助理

◎ 慎之

台北地檢署日前終於偵查完畢,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但同樣如起訴書所載的,還有一群高虹安當年聘用的助理,即使根本沒有實質獲取犯罪所得,卻因老闆指示,而成為詐領費用的當事人,同被列入起訴。縱使檢察官請求從輕及減刑,未來這群前國會助理的人生,也已在判決書中留下紀錄,高虹安如今仍居新竹市長高位,又有誰關心遭到犧牲、從頭到尾未獲取不當利益的國會助理們?

像這種職場權力不對等,因背負主管壓力而身受其害的勞工,絕不僅限國會助理,可能遍布各行各業。但會成為千夫所指,大概只有國會助理們會最獲「重視」。主因是國會助理定位不明,外界理解不一,而國會的公費助理薪資係來自政府預算,立委又可能在政治選舉中成為鎂光燈焦點,自然也背負更大壓力,特別是來自司法的關注。

從一九九○年代國會改選以來,國會助理的定位已經討論卅年,針對其法制化定位,從薪資待遇,到職業風險,譬如高虹安案中,主管指使詐領助理費案的情況,究竟該如何在法律中保障助理的權益?具體解決問題的法子,迄今八字沒一撇。此刻問題是,根本沒有收取半分利益、也不具主觀貪瀆動機,更未利用職權灰色地帶從事違法濫權情事者,同遭司法追訴。

當前國會助理待遇,主要規範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但其他關於助理的資格、敘薪標準,及相關法制規範,都沒有任何討論。如果一再漠視助理待遇,不讓其資格法制化,導致國會助理成高風險職務,隨時可能陷入法網,恐怕只會吸引到更多不懼法網,或針對能獲取利益而能衡平法律風險者投入此行,屆時國會風氣、生態會轉化為何,恐難想像。

高案的助理們,因司法衝擊,未來必將影響其就業。為免再有類似事件,立法院及司法界應當思考,如何導正問題,儘早將國會助理法制化,讓高案的情況成為絕響。

(作者是國會助理、台灣大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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