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真要把受刑人銬到出獄前一刻?

◎ 陳建安

外役監又因殺警犯服刑而成為議題,被指不用上銬且低度監禁措施,日子過太爽,認為有罪的人憑什麼過這麼好、住這麼舒適?

矯正機構究竟該扮演「懲」還是「教」的角色功能?若社會期待是前者,難怪外役監被稱為「爽牢」,但若是後者,它便是現代矯正政策的轉向與勞務替代傳統全控制度的多元矯治教化之一,國外早已實施多年。

外役監都地處偏遠,並非所有受刑人都想申請,有的還寧可留在傳統舍房。相對於一般監獄的工場勞作,外役監收容人的日常農務,則要養豬雞鴨鵝,幹園藝種水果,勞動強度比較大,而且不論天氣如何,須在戶外工作。

我國監獄刑罰思維一直偏重十八、九世紀的賓州制與奧本制度制,採取高度監督與管理,極像軍隊運作。著重囚情的穩定與人犯管理,而輕教化功能,易造成受刑人被「監獄化」的問題。法務部統計監獄累犯高達近八成,研究也發現,出獄後四年有一半以上會再犯罪,可說是對傳統監禁成效的質疑,而監獄人滿為患一直都是問題。

矯正人員曾無奈的說:「民眾似乎認為,我們領薪水就是要讓受刑人的日子難過」,彷彿受刑人越痛苦,矯正人員就越盡責。倘若如此,那外役監是吃力不討好。

那些要使罪犯行為改變的措施,讓矯正人員承受極大壓力,宛如台語的「夯枷」(自找麻煩)。

受刑人若像趕鴨子般,鐵門一開一關,工作就簡單多了!但矯正署有鑑於傳統監禁的教化困境,近年特別引進一群專業心理社工人員、教誨師、外聘教師和志工,宛如人性改造工程師般,努力進行介入處遇,不讓監獄只能像一台時間收集器。

目前外役監運作確有討論空間,但難道一定要把受刑人關到極致,其待他們在上一秒還上銬,下一秒出獄後就懂得自律、尊重他人和融入社會?近年正向犯罪學提倡的修復式正義,或許能找到不同於傳統司法矯正報復與怨恨之外的社會情感與創建和平關係之路,讓我們思考如何從不幸事件中重建和諧人際為目標,才是社會之福。

(作者是玄奘大學應用心理學系助理教授兼副教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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