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福松
「吳寶春條款」是為鼓勵早年因家境貧困無法升學,但在各行各業有傑出表現的社會人士取得碩士學位的一個管道。實施以來,吸引很多業界、政界及演藝界人士進修,但遭濫用情形也很嚴重。有地方民意代表僅國小畢業,卻能在四年內拿到碩士學位,引來監委糾正教育部。
為杜絕「吳寶春條款」被濫用,教育部決定自一一三學年度起加強管控,學校必須明確列出資格認定標準、名額上限,及學生入學後的輔導機制,並經教育部同意後始能招生。
讓有心向學的人有機會進修當然是好事,但假使「讀書是假,撈文憑是真」,就像印度電影「三個傻瓜」的男主角藍秋,幫主人的兒子唸書並取得理工學院畢業證書,主人把「代讀」取得的文憑高掛牆上炫耀,兩者相似,十分可笑。
一位江湖出身的民代請吃飯,席間難掩喜色地說:「跟教授報告,我拿到學位了。」以為他混到大學學歷,誰知他竟說:「我研究所畢業了。」蛤?有那麼厲害!
追問才知,原來是某學店的傑作,他說得直白:「這年頭學歷不弄漂亮一點,怎上得了檯面?」或許這就是很多人搶著「學歷鍍金」的真正動機吧!
國人重視學歷,喜拿學歷以充做美化形象、墊高身價的名片,這是虛榮心作祟,無可厚非。若肯認真學習、靠自身努力取得學位,自然可喜可賀;但若是利用地位、名聲、金錢「混來」的,那就「浪得虛名」了。
跳過大學階段,以國小、國中或高中學歷就讀碩士班,並非不可,也不是做不到,但形同「越級」的進修,若無嚴格把關,學習品質令人憂心。
教育部統計,一○七年至一一一學年度,列名「吳寶春條款」碩士階段的學生有四三○一名。其中,入學前最高學歷為高中職的有三三九五人、占了七十八.九%;國小學歷的則有五十人、占一.一六%。國小學歷直攻研究所,莫非是天才?
「吳寶春條款」鼓勵失學的人重新獲得進修學習的機會,值得提倡,但品質一定要確保,畢竟大學是培養國家人才的搖籃。
總之,學歷光環固然重要,但人品及學習態度更重要。否則,當學位淪為廉價的商品時,就失去教育意義了。
(作者是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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