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教育界的鄉愿文化

◎ 吳子文

南投發生卅年資歷的小學師長,對女學生長期性騷擾,還能透過遴選當上校長。這樣的過程是有多少人的縱容包庇,或者像那位校長所言「不要耽誤有為年輕老師的美好前程」,這樣的毫無法紀觀念!

台灣數十年來的民主化,中小學都想跟大學看齊,學校的權力運作走向團體決定,成為「教師治校」。然而這個前提是每位老師都要有「誤師前途」的勇氣,以及對於守法的堅定信仰。沒錯,大部分的老師都是盡忠職守的良師,但是當團體裡面出了一、二個害群之馬,請問誰願意開第一槍,成為加害者受到懲處後一輩子追討的「罪人」?

曾有幾個教育界的朋友談起以往的慘痛經驗,初任校長遇到長期騷擾女學生的老師,剛開始不清楚處理步驟,後來經過程序解聘該名老師,還是被學校老師汙辱為同夥共犯。大家不檢討這麼多年來跟他共事的老師的縱容與冷漠,卻拉這位無辜的初任校長當替死鬼。

筆者還聽過擔任教師團體領導耽誤晨間的交通導護,經校長發現關心,對方卻惱羞成怒,公然在校務會議檢討校長,倡議沒有法律規定老師要協助交通導護工作,還揚言以後在這位校長任內,都要拒絕擔任交通導護工作。最令人感慨的是,沒有一位老師有勇氣捍衛學校以學生為優先考量的立場。

也許很難要求每位老師都是「聖人」,因為老師也是人,要自我保護,很難期望他們自願擔任「吹哨者」,承擔同事違法行為去留的決定權。

然而,如果能把學生權益擺在優先思考的位置,或許有更接近「為人師表」的選擇吧!

(作者國教資歷卅一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