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國中小學生列席校務會議

◎ 徐嘉欣

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未來國中小校務會議應邀請學生列席。這真是劃時代的進步。

學生也是學校的一份子,學校的事務,他們原本就應有知情和參與的權利。即便有校長指出校務會議較少討論到學生權益,國中小學生參加意義不大,但是既然是討論校務,就是和學生有關,學生列席並無不妥,而且還要給他們發表意見和看法的機會,才不會讓學生淪為橡皮圖章,否則列席就沒甚麼意義了。

早在幾年前,高中學生就可以列席校務會議,但就筆者的觀察,學生雖有發表意見的時間,但是他們多是選擇放棄,究其原因,應是事前沒有給予充份的會議資料;因為不了解,所以也就無法發表意見,這實在可惜!既然現在國中小的學生也可以參加校務會議,校方就應該在事前給與會的學生充足的資訊,讓他們對開會的內容了解,如此方能發表看法,也才能讓他們有參與感。

新法的實施開始一定會有磨合期,也一定會有些問題產生,但是只要教育部、校方,學生三方面都有心,也都能認真當一回事,相信這次的修法,會創造親師生三贏的局面。

(作者為退休教師,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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