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要扯憲法? 那就來扯!

◎ 沈建德

上月中國外長秦剛用一九八二年憲法前言騙台灣主權,馬在湖南大學附和、加碼,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有台灣地區大陸地區,附和秦剛。但國共無法隻手遮天:

一、中國一九八二年憲法之前,至少有三部憲法,台灣都不在其領土,到一九八二年把台灣納入中國,根據什麼?

二、中華民國憲法一九四六年蔣介石制定,領土無台灣。一九四九年一月憲定江山大片陷共,十二日陳誠接台灣省主席,誓言做「剿共最後之堡壘」,蔣介石斥為夢囈,謂台灣「不過為托管地性質」。

一九四九年六月廿日蔣日記,潛台被趕,哀求麥帥准他留台反共,還保證中華民國絕不遷都、也不流亡台灣。

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談對日和約,蔣代表顧維鈞答覆美國杜勒斯:「關於台灣…只須日本依照波茨坦宣言投降條件,聲明放棄對該項領土主權」。

一九五一年八月卅一日蔣日記指示「接受雙邊和約與多邊和約性質無異之內容」,亦即,中日和約接受舊金山和約,不再糾纏台灣。

馬所謂的憲法增修條文在蔣死後增加台灣地區,以為死無對證,反被看破手腳。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https://www.facebook.com/TPGOF

馬英九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

◎ 鍾國傑

拜讀了貴報「馬英九與四姐妹湖南湘潭祭祖」以及「馬英九晤湖南省委書記」報導,有關馬英九的言談,我真的是搖頭:這位馬先生真的適合教授「台灣與國際法」嗎?當初真的適合做「中華民國」總統嗎?

馬英九說:「即便兩岸隔海分治超過七十年,有不同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念,但分享及傳承了共同的血緣、語文、歷史與文化,維繫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方向,更是台灣社會的普遍主流看法⋯」

然而,台灣大多數人的父母、祖父母輩的經驗卻不是這樣。在一八九五年台灣就與中國「分治」了,而且在接下來的五十年,台灣的歷史和經濟發展都發生了劇烈的變化和提升,「國語」也是日語、日文。一個曾經作為整個台灣的「政治領導人」,實在不應該忘記、甚至故意忽略這種重大的歷史因素,妄言甚麼「台灣社會的普遍主流看法」。

再者,馬英九的姐妹們長期在美國定居、發展,就證實了即使沒有傳承共同的血緣、語文、歷史與文化,仍然可以在太平洋彼岸「和平穩定發展」!

至於馬先生說,交誼越深,衝突機率就越低。這個說法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彼此是獨立的個體,並且認知沒有吞噬對方的動機。就像養寵物的人都知道,貓跟狗在同一個主人的飼養、呵護之下,他們是真的能和平共處。但是在非洲大草原上的獅子跟牛羚,卻是食物鏈的上下關係,所以「交誼」越深,由獅子挑起的衝突機率並不會降低啊!

(作者為醫師,臺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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