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桃園車站考古遺址的三個偶然

◎ 李冠儒

報載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已發現十九處遺構。遺構能夠保存至今實屬不易,以近年同樣發現遺構的桃園車站為例,其考古遺址是偶然中的偶然的存在。

第一個偶然,是二○二○年桃園捷運綠線G07站施工時挖到疑似大樹林考古遺址、清代鐵道遺構,後經桃市府文資審議通過發掘計畫,一挖果真發現留有清領時期的卵石軌跡與日治時期的車站遺構

第二個偶然,是清領時期與日治時期的路線不同導致兩者高程差異。清領時期之鐵路經今日新莊、龜山抵桃園車站(今日之台一甲線),因坡度過大、及橋梁屢遭暴漲之河水沖毀,日治時期改為經由板橋、鶯歌抵桃園車站(今日台鐵路線)。故台北車站至桃園車站從山路改為走河岸(大漢溪),桃園車站原先的卵石軌跡「有幸」直接被掩埋保存。這也是同樣在施工的中壢車站未發現軌跡遺址的原因,因為高程未有差異。

第三個偶然,是各代站體位置的不同,致車站遺構(站體、排水溝、便所)有被保存的可能。

遺址就像歷史的「記憶」,與現在平行,卻又自成一類;反映當時的氣候、文化、技術、材料、思想等存有的狀態。而透過遺址的發現、挖掘、保存、詮釋,讓我們有聚焦「記憶」的可能。將「記憶」召喚到現在,透過今天的考古知識與技術,推論、詮釋過去的存有可能性。如:桃園車站遺址發現的便所因距離站體有一段距離、且橫跨軌道,故該便所可能非提供給車站旅客使用,而是供當時鐵道旁站長宿舍使用。

詮釋並非胡亂詮釋,而是在有憑有據(事實性)的基礎上詮釋(可能性),除了挖到的遺址(存在物層次),更重要的是對遺址的理解(存有者層次)。如同詮釋學家海德格認為,先有理解才有詮釋;詮釋是將理解中「所理解之物」具體形成及表達出來;將理解化為語言、表述出來的過程或結果。故遺址價值與重要性不在於作為歷史的存在物,而在於提供存有者(你我)一種存有模式。

然而,是什麼讓「器物」成為「歷史器物」(古物、遺址)?「歷史器物」已不再是器物,它所屬於的世界已經過去。是存有者(你我)的「歷史性」;及在存有者層次中以「未來」篩選,使「歷史器物」的事實性有被傳承的可能性。若只是將遺址視為「今朝」之「具現」,以「現在」來理解「過去」,如此的「歷史性」將不具有傳承至未來的可能性。當遺址成為你我「歷史性」的對象,你我的存有可能性決定了遺址的留或不留。建議交通部可參考桃園市府,辦理車站考古遺址之現地參觀活動,讓一般民眾有進入考古第一線體驗的機會。

(作者為前地方文資公務員、哲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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