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南老師的十個對不起!

◎ 邱傑

跟家長意見相左,深怕激怒家長去投訴,老師要說「對不起」!

老師處理學生吵架、爭論事件,直接邀請警察、雙方家長自己處理,否則若有家長不滿意、投訴教育局,老師「公親變事主」,老師要說「對不起」!

老師更別接受家長的私下請託,或是有著希望導正孩子偏食習慣的「抱負」,只要學生不想吃營養午餐的某些菜色,學生「想倒就倒」,免得惹上強迫學生做違反自身意願行為的罪名,老師要說「對不起」!

學生不寫作業,家長沒盡到督導的責任,千萬別讓學生在下課時間補寫作業,否則「不當管教」的罪名被冠上,老師要說「對不起」!

老師們與學生近距離靠近時,一定要高舉雙手,示意沒有碰觸到學生,否則「不當管教」或是「性平調查」馬上就來,老師要說「對不起」!

別希望爭吵的學生雙方握手言好,更別在音樂課時讓同學圍成一圈牽手唱歌,一旦有學生或家長認為「不舒服」,性平事件的大帽子馬上扣到老師身上,老師要說「對不起」!

老師們更要常積善、累積福報,一旦有沒頭沒尾的匿名投訴案件至教育局,「調查處理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將發揮偵探的想像力,老師要說「對不起」!

事實上,老師光說「對不起」還不夠,投訴案件只要上至教育局,懲處跑不掉,老師很難脫身。筆者狐疑,「無罪推定原則」是聯合國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基本人權,法院要判被告有罪,檢察官應負起舉證責任,收集足夠的可靠證據。不分青紅皂白的家長投訴甚至匿名指控,教育局美其名要學校進行調查、保護老師,實質上遍尋法條、羅織老師入罪,硬要學校將老師懲戒才能結案,教育現場瀰漫肅殺之氣。

每逢教師節,官員們總是口口聲聲地說著「尊師重道」、老師辛苦了,但是面對針對性十足的投訴案件,卻是將老師當作「犯人」,討好家長、仇視老師。黃偉哲市長在畢業季總是親力親為,跑遍每一所學校的畢業典禮,配合市長獎學生千奇百怪的合照動作,卻不知道現場老師有著一種「惡其餘胥」的心態,連帶「殃及池魚」,造成市長連任慘勝的窘境。

對了!上文中明明要說老師的「十個」對不起,光是上述七個就已屬光怪陸離、匪夷所思了。但這樣荒誕的「對不起」,台南市的老師應該還可以輕鬆描述出數十個吧!

(作者為台南市國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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