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中國憲法凌駕國際法?

中國新科外交部長秦剛,在兩會記者會拿出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很得意地唸了一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攸關國際安危的議題,卻拿本國憲法當令箭,恐令國際外交界啞然失笑。台灣則有人笑不出來,因為秦剛戳破了「九二共識」(為「呆胞」客製化)的模糊空間!

中國新科外交部長秦剛,在兩會記者會拿出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很得意地唸了一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美聯社)

其實,就拿憲法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之前還有別的版本。一九五四憲法,係以一九四九的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基礎,然而,這麼「莊嚴通過」的憲法,卻沒有提到台灣。當時有個國際背景,一九五二生效的舊金山和約並未實現開羅宣言。一九七五憲法,依舊如此。直到「建國」三十年後,一九七八憲法才提到:「台灣是中國的神聖領土。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看來,當年地緣動態促成的上海公報、建交公報,美國的妥協刺激了北京的胃口。一九八一,中國對台提出「葉九條」,接著一九八二憲法則以統戰措辭改成:「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也就是秦剛照本宣科的內容。

我們在此不是要考據中國憲法,因為不管哪一本憲法,都沒有現代國家依法而治的實質,除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之外幾乎未曾真正實施。我們想提問的在於:為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三十年的憲法沒有提到台灣,後來卻增補了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台灣是神聖領土?本來沒有的領土,後來變成自古以來就有,不僅令人嘆為觀止,也令人合理懷疑,未來會不會又有他國的領土入列?反倒是,二○○一至今的「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明言:「締約雙方滿意地指出,相互沒有領土要求,決心並積極致力於將兩國邊界建設成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邊界。」大筆一揮,俄羅斯自沙俄以來侵佔的一七○萬平方公里中國領土,就大方送出去了。

秦剛還自鳴得意地反諷:「中國人民有權問:為什麼美方在烏克蘭問題上大談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卻在中國的台灣問題上不尊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為什麼一邊要求中國不向俄羅斯提供武器,一邊卻長期違反八一七公報向台灣售武?」住在玻璃屋,不要向人丟石頭。講到領土,北京至今也說不清楚,烏、俄兩國疆界在哪裡?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鄰國的清楚疆界為何?不斷閃躲這個問題,不是不尊重他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嗎?而美國軍售台灣,源自中國武嚇台灣,別的國家樂見其成,只有中國跳腳抗議,何以致之?至於中國軍援俄羅斯,不是只有美國有意見,民主世界幾乎群起反對!秦剛的言下之意,難道是要申訴,中國有權利向俄羅斯提供軍援,準備越過西方的紅線?

一年多前,普廷對烏克蘭發動「特別軍事行動」,沒想到速戰速決變成深陷沼澤。北京原本可能盤算,烏克蘭在「外國干涉勢力」馳援前便投降,足以作為閃電奪台參考劇本,不久卻在烏俄持久戰中陷入進退兩難,所謂的「對話談判調停者」,主旨應是為自己尋求脫身之計。只不過,烏俄戰爭已經為北京留下兩個難纏的問題,一是西方戰略清晰、提前部署嚇阻中國武力犯台,二是中國對烏克蘭的主權觀改變了西方對台灣的主權觀。儘管北京一再宣稱,「台灣問題和烏克蘭問題有著本質區別,兩者不可類比」,但習近平自己野心外露,且不離不棄侵略者普廷,西方絕不容「今日烏克蘭、明日台灣」。

上個月底,北京公布「關於政治解決烏克蘭危機的中國立場」(只有烏克蘭危機沒有烏俄戰爭、俄入侵烏),開宗明義就是「尊重各國主權」:「各國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都應該得到切實保障。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一律平等,各方要共同維護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捍衛國際公平正義。國際法應當得到平等統一適用,不應採取雙重標準。」講的天花亂墜,但它隱約指向烏克蘭的全部或部分屬於俄羅斯,以為台灣屬於中國張本。中俄有志一同,他們定義的領土,就是武力可征服之地。中烏互相承認,北京猶且不在乎烏克蘭的主權與領土完整,既然如此,西方又何必尊重北京對台灣的片面之詞?北京用憲法解釋國際法,不啻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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