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 面對軍事威脅 日本做法值得借鏡

◎ 林志彥

美國國防部日前公布中國偵察氣球進入領空,隨後並出動戰機將其擊落。與此同時,我國和鄰國日本也都傳出有類似被入侵紀錄。同樣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會比照美國擊落?我國防部三緘其口只是掛保證「有掌握」,唯涉及軍事機密不便說明;而日本防衛大臣浜田靖一則斬釘截鐵表示,如果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有必要就會實施。

回顧去年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訪台後,對岸導彈破天荒越過台灣上空,國防部竟在第一時間毫無動作,後經日本防衛省公布後,才被迫發布新聞辯稱「彈道飛彈…對飛越之廣闊地面區域並無危害…。因此,未發放防空警報。…為保護國軍情監偵作業能量,有關其飛行路徑等資訊,將不予公布。」試問如果讓飛彈飛越並無危害,為何世界公認軍力在我國之上的日本,每逢北韓有導彈飛越,防衛省馬上主動公告飛行路徑,並立即發布警報,讓國民有所因應?難道日本就不需要保護其情監偵作業能量?

台日防務部門作法天壤之別其來有自。我國現行相關法令是「國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與「全民國防教育法」等「國防三法」,賦予政府各種權利動員國民;而日本實施的「國民保護法(全稱:在武力攻擊等狀況下的國民保護措施相關法律)」,針對武裝攻擊設定為登陸作戰、飛彈攻擊、特種部隊滲透、飛機空襲等四大類,賦予政府關於武力攻擊因應、避難引導、收容救濟、安定生活等四大任務。一言以蔽之,我國「國防三法」,主要從「國家安全」出發;日本「國民保護法」,主要從「國民安全」出發。

戰爭手段千變萬化,誰都不知道下次會入侵的飛行器會是什麼。而從近來導彈、無人機到偵察氣球事件看來,國防部每每宣稱都在掌握之中,但到底掌握什麼?就以涉及「國家安全」的軍事機密為由搪塞不說;同樣的軍事機密為何在日本防衛省看來,卻是有關「國民安全」國民知的權利?日本防衛省的做法值得積極推展全民國防的國防部參考。

(作者是日語領隊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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