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個人即媒體 社會責任不能忘

◎ 張約翰

日本壽司郎遭少年惡搞市值大跌事件,少年家長道歉不被接受,目前壽司郎以危及食安為由堅持提告求償。這個起源於抖音惡搞挑戰事件,是為求擴散而喪失判斷力的個人行為,受害的卻是企業及其員工與關聯廠商、投資人、消費者,少年及其家長也要可能付出一生難以償還的代價,而整個社會都被牽扯進去。

到底是什麼機制,這麼輕易地就讓整個社會為一個人的無腦行為付出代價?獲利的是誰?又獲得什麼樣的利益?是不是我們對這個機制的運作缺乏基本認知,輕易地被當成工具,還要為獲利者承擔風險?

在給出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前,先討論後面幾個問題。以壽司郎事件為例,看起來包括少年與其家長在內,整個社會都蒙受損失,似乎沒有人得利,但不要忘了,以發起惡搞挑戰獲取社群平台互動成就感的用戶,以及放縱惡搞挑戰以增加用戶黏著度、擴展新用戶的社群平台本身,都是獲利者。

那麼我們對這樣的機制有足夠認知嗎?並沒有。以筆者的工作經驗及研究所所學,媒體的內容要如何轉換成經濟利益、政治利益或媒體本身信念的擴散成效,需要客觀指標評估,因此電視台看收視率、報紙看發行量、網站看黏著度、社群看觸及與互動,實際投身其中的工作人員,最後都上癮般死盯這些數字。而人人都能上手的社群平台,每一則貼文都給予用戶幾個簡單的指標,被當成個人與整個世界之間互動的客觀評估工具,因此當人人都像媒體一樣發布內容的同時,人人也都像媒體工作者一樣盯著指標。

問題是,媒體工作者因為是以內容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來換取利益,因此必須對社會負起責任;而當用戶在社群平台上貼文、有可能產生如同媒體一般的社會影響力時,卻常常以為只涉及社交這個私領域,並未具備負起社會責任的自覺,忘記社交平台不只是私領域而已。

因此讓我們回到第一個問題:是什麼機制讓整個社會被一個人的無腦拖累?那就是只沉浸在平台給予的指標,卻不思考這些指標的意圖與意義,也不具備個人即是媒體的自覺。雖然很遺憾發生壽司郎事件,但我們至少要從中學到些什麼才行。

(作者是世新大學傳播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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