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蔣市長,我就住在清潔隊旁邊…

◎ 胡顏

我家就在清潔隊的旁邊,在文昌分隊到法官學院的二百多公尺距離內,設置有八組十六個垃圾桶,垃圾桶的旁邊經常出現堆積如山的家庭垃圾,特別是在週一的早上,情況尤其嚴重。

我曾為此向里辦公室和清潔隊長反應,但對方總是無奈的表示「實在無法預防民眾亂丟家庭垃圾」。有天,我看到一對夫婦用轎車載著家庭垃圾來丟,才一轉身,又看到另一對男女騎著機車,車未熄火,丟下垃圾旋即走人。氣憤之餘,我打市民熱線到環保局留言建議,請加強查緝,不要讓公共垃圾桶成為鼓勵民眾不守法、貪圖小便宜的亂源,如果辦不到,就撤除所有的垃圾桶。

筆者再透露一個秘辛,我在跟清潔隊溝通的過程中得知,由於議會有要求設置垃圾桶的數量,他們不得不照辦,不能輕易撤除,但為了清理便利,就大量設在清潔隊的周遭,這就是為何二百公尺內出現多達十六個垃圾桶。可議的是,就在清潔隊的眼皮下,竟然會因缺乏管理而放任垃圾滿溢的景象。市長蔣萬安表示,因為有百分之七十的民眾支持增設路邊垃圾桶,所以會朝這方向前進。他請市民放心,會由環保局進行專業評估。筆者認為市長這番話根本是「不食人間煙火」!請問市長:如果有超過七成的民眾贊成路邊停車費打五折,或是支持市政府普發現金兩萬元,難道市政府也要照辦?

至於所謂的由環保局進行專業評估,更是離譜而不可靠,現有的垃圾桶都管理不好,增設更多的垃圾桶難道就會管得好?如果走回頭路,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讓亂象百出。

基層里長和市議員就看得很清楚,文山區華興里長陳峙穎就說,沒公德心的人一直都存在,也不會因設置垃圾桶,就使亂丟垃圾問題消失,反而更會引出許多貪小便宜、不想用專用垃圾袋,或貪圖方便的民眾,亂丟家用垃圾;市議員詹為元也直言,關鍵不在增設與否,而在於選址以及如何有效管理。

個人認為,如果環保局能有效稽查,將亂丟家庭垃圾的民眾揪出來,並依照相關法規,處以一千二百元到六千元的罰款,我相信沒有人會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作者為台北市士林區民,退休公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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