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學生調適困難 美國名校怎麼做?

◎ 陳慈忻

去年Dcard流傳一份名為〈台大殺死了我〉的學生遺書。學生在信中表示,自己因為發病去找授課老師討論,希望能彈性處理期中考,但老師不願意調整,還質疑學生裝病。但據報導,台大前年就已通過「學習調整制度」,但仍有類似事件發生,網路上也有「乾脆改名台大幼兒園」等聲浪,顯然制度未予落實,更有待社會共識。

筆者是一位剛到美國大學教書的台灣人,即將擔任華盛頓大學助理教授,體驗台美看待身心調適議題上的差異。準備課程時,發現同事的課程大綱常有以下段落:「學校應提供人人可及的學習環境,如果你有暫時或長期的身心狀況需要彈性調整措施(包含:心理健康、注意力、視力、聽力或其他困難),請與學生障礙服務處聯絡,衛教專業人員會與你討論調整方案(申請網址)。」

讚美同事貼心,同事竟不好意思的說:「這不是我寫的,是學校要求所有教授都要公告在課程大綱。」他接著問,「之前在台灣求學過程中有這樣的制度嗎?」

儘管台灣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有保護身障者的教育權利,不過認定門檻是「積極治療後仍失能或長期失能者(一年以上)」。

相較之下,美國二○○八年障礙者法案修法,已擴大障礙定義:不論先天或後天,短期或長期,發作中或是病情已減輕,甚至申請當下無症狀,但在生病期間仍會嚴重影響生活(如學習、集中注意力、照顧自己)都算是障礙。比如說,憂鬱症患者因為服用藥物可以緩解症狀,但需要付出時間調適病情,而近視很深的同學閱讀考卷可能更耗時。

借鏡華盛頓大學的教師指南,類似〈台大〉憾事應可避免。首要的作法是建立「專業第三方」,不能期望單靠教師關懷來普渡學生障礙,校園需要心理與健康專業人員,作為窗口評估調整方案,學生不需說服老師。第二,資源管道應普及和透明,障礙服務和心理諮商應能直接上網或電話申請,老師可將辦法附在課程大綱、在課堂提供心理疾病普遍的數據事實,讓學生知曉心理壓力與身心疾病都很正常,鼓勵尋求資源協助。希望不久的將來,台灣能修法讓這樣的制度擴大到全台大專院校,讓學習更多元、更無障礙。

(作者是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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