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支持修法促進新建綠能屋頂

◎ 高茹萍

立法院在本會期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屋頂應裝設一定比例太陽能的修法內容,在面臨氣候變遷、以及能源危機的時代環境考驗中,在許多進步城市早就訂立相關強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相關規定,以減緩城市所面臨的熱島效應、能源短缺以及解決環境污染等問題,不過很遺憾在立院審查的過程中受到一些質疑。筆者認為,修法過程遭遇的質疑都值得參考,如:應明訂屋頂的規範範圍,一定比例的明確佔比,此規範是否有查核機制?是否有罰則?是否屋頂仍有其他空間需求等都值得繼續探討。不過大方向而言,我國應該參考先進國家經驗,不只應該規範新屋頂應裝置綠能設施,也應該想辦法簡化申設流程、增加財稅誘因,鼓勵既有屋頂裝設綠能設施,其理由如下。

一、可減少建築成本:目前我國躉售電價大約5%投報率,新設建築或是屋頂翻修之既有建築,如果裝設太陽能躉售,其實可以減少建築成本。

二、可以減少空調電費:我國位於亞熱帶,大部分的天氣都炎熱需要空調,屋頂安裝太陽能,可以為建築物減少日曬,減少空調用電的電費。

三、可做為緊急電源:我國多颱風與地震,甚至無法排除中國侵略的風險,安裝太陽能,若搭配儲能設施,遇到電力系統有狀況,可以做為民生或是災防的緊急電源。

四、增加就業機會:小規模的綠能屋頂施工施工過程中,會需要很多的專業工程人才,未來幾年經濟可能衰退的狀況下,可以增加許多就業機會。

五、促進人民支持減碳政策:面對國際減碳壓力,外銷導向的台灣產業必須積極減碳符合國際趨勢。而政府減碳政策需要全民的支持,一般家戶屋頂安裝綠能設施,人民可以因此得到收益,就會更支持淨零碳排的政策。

六、創造建築節能市場:建築節能是未來趨勢,其能源效率可能可以成為決定建築價值的因素之一,裝設綠能發電等設備可提高建築能效,搭配未來建築能源標章制度,也可以創造建築節能的相關產業經濟機會。

七、改善屋頂景觀:國際觀光客普遍認為台灣鐵皮屋頂景觀不佳,若可透過綠能屋頂的經濟效益,促進屋頂翻新,除了上述效益之外,也可逐步改善我國鐵皮屋頂景觀,尤其是目前已經有浪板或是瓦片造型更佳的太陽能板。

八、增加能源自給率:我們從俄烏戰爭中應該可以學到過度仰賴集中式電網的風險,尤其是城市人口密集,用電需求高的情況,如何提高城市能源自給率,以減少電網遭受攻擊所造成的電力短缺風險。

九、為居民減少申設綠能的困難:在目前都會型屋頂申設太陽光電,常因為需要取得居民同意耗費太多時間成本而成效不彰,如能在新建改建時就將太陽光電設計進建築中,不但減少居民的溝通及申設時間,又可提高房屋的加乘光電效益。

國際上規範或獎勵屋頂安裝綠能的案例很多,如柏林決議2023年開始,所有新建物或翻修屋頂面積超過50平方公尺者,屋頂表面積需規劃30%覆蓋光電設施,台灣在這部分落後先進國家許多,我們呼籲各界多多支持,也希望此案在國會應該要加速推動。

(作者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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