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助學貸款是弱勢青年不可承受之重

◎ 劉兆隆

受央行升息影響,學貸利率也將調升。教育部雖然表示,目前九十三%的就學貸款學生,在學期間的利息本來就由教育部全額補貼;其餘七%的就學貸款學生,原本需要自行負擔半額或全額利息,仍將由教育部協助補貼因升息所增加的利息。因此雖然所有辦理就學貸款的在學學生都不會因升息而增加利息負擔。不過,已在還款的畢業生沒有在上述補貼中,每月負擔將再增加。

此外,目前已有五萬多人因還不出學貸被銀行申請強制執行,而教育部二○一九年統計,約有八十七萬人還在繳學貸人數來看,約占五%。

事實上,大多數會申請就學貸款的學生,多屬讀中後段私立科大或大學的弱勢族群子弟。他們在畢業後就業市場中,也多處於中低層的勞力工作,就學貸款本就是進入社會的第一筆負擔,加上初入社會的工作,比起最低薪資高不了多少,在物價通膨與扣除生活開支之後本就剩餘不多。等於是逼他們長期處於社會底層苟延殘喘的生活。在此惡性循環下,最有「生產力」的年輕人根本不敢想結婚生小孩,又如何對社會沒有憎恨感?

雖然教育部目前針對還款困難的畢業生,只要符合每月平均收入未達四萬元,原可以申請最長八年的緩繳本息,利息也全部由教育部補貼,但這終屬杯水車薪,,對解決實質問題沒有幫助。

筆者要提醒,教育部現在可以做的,應是全面檢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涵蓋內容的周延性問題。雖然依據該辦法,全國後四十%的大專校院學生均能獲得政府或學校之就學補助,實施措施也包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助學金及住宿優惠等四項,立意良善且受惠者眾。

不過,還是有很多剛好在這個條件外與邊緣的,例如,民法繼承規定複雜繁瑣,很多弱勢家庭都因為繼承共同持有不動產致使「家庭應記列人口不動產公告價值六五○萬元以上」的規定,而這土地不動產卻事實上不能處分,卻也因此無法納入這個社會安全網,就是一例。

一個國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在社會底層苟延殘喘,這個國家是不會有希望的。為政者豈能不慎?

(作者為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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