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智障參選 不宜過度鼓勵

◎ 蔡田

近日,苗栗縣頭份市民生里領有中度智能障礙手冊的古益弦參選里長,成為熱議話題。民眾多持鼓勵的態度,媒體也紛紛報導。然而筆者認為應抱持平常心看待,過度貶抑排斥當然不對,但是太過美化或褒揚也不適宜。更精準地說,從個人權益和民主發展著眼,其實不宜鼓勵智障者參選。

選罷法並無排除智障者參選條文,所以登記參選是智障者的權利,若獲得選民支持當選,於情於理於法都毫無疑義。但這對智障者是絕對的好事嗎?從實質的里民服務上看,也不無疑慮。如果這次古益弦開創台灣選舉史上智障者當選的首例,究竟對於台灣民主制度是加分?還是減分?是民主的神話?還是笑話?選民不得不多一點考量。

依照國內智能障礙分類,重度智障為智商二十五以下,屬無教育功能者;中度智障者則介於二十五到四十九之間,有教育可能,但效能受限;輕度智障者介於五十到六十九之間,可接受教育訓練。依此,古先生智商是在五十以下,依照我過去服務的學校啟智班經驗,中度智障者尚須依賴他人協助,要他去擔任里長職務服務里民,筆者認為是太過樂觀。

有媒體想訪問古益弦,但他無法獨自面對,都是他的哥哥古益源代打,筆者大膽猜測政見欄上的內容,可能也是出自他哥哥的構思,當然誠如他哥哥所說的:「一人當選,全家服務」,然而除了古益源外,其他家人都領有殘障手冊,而他又有自己的工作在身,自顧恐已不暇,要如何支援里長弟弟?

殘障者遭人利用,是常有的事,有人召集他們到街頭乞討,也有人拿他們當人頭申請賣彩券,如果媒體大肆報導吹捧,民眾也大力鼓勵支持,在這樣的效應下,未來是否會出現「選舉人頭」,值得觀察。對於智障者參選最好是抱持平常心,給予適當的支持和協助,最好是給予適當的教育訓練,讓他們從事足以應付的簡單工作,這才是善待他們最好的方式。至於選里長,則要謹慎小心,別忘了一句善意的提醒:愛之,適足以害之!

(作者為國小退休教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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