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刑案現場封鎖線與長官

◎ 蘇天從

在警大教授犯罪偵查倏忽已經二十五年,考試時我都採OPEN BOOK另類檢測學生所學,今年期中出了一題:現場勘查時所界定那三條封鎖線?雖是虛擬,您認為各依何重點界定?學生們洋洋灑灑下筆不能自休的將規定抄錄闡述到淋漓盡致,其實我的目的在瞭解學生是否領悟,最外圍的交通封鎖線封的是一般民眾,第二道的警戒封鎖線封記者,最內圍的攻堅、採證封鎖線封非必要入內的長官。

刑案現場勘查不得不回顧一個案例,民國六十三年北投查宅五口滅門血案,破案關鍵是查宅兒子房間床頭櫃有兩包不同品牌的香煙,而香煙有絕對的嗜好僵固性,循線偵破軍中服役伙伴彭O成行兇。但本案尚未偵破前,駭人聽聞的是,所採證回實驗室的煙盒卻留有高階長官指紋。

民國八十二年,屏東縣鹽埔鄉矢崎公司發生兩名女員工命案,死者除被刀砍殺外,另被鈍器打傷,現場掉落滅火器一具,這具滅火器原來是掛在牆上,很顯然被兇嫌拿來砸死者無疑,滅火器的指紋被嚴重覆蓋,所採得最清晰的一枚指紋卻是一位幹部所留,好在日後恆春有兩名菜鳥警員在路檢時過度認真,在後行李箱發現蛛絲馬跡馬上通報,刑警接手偵破。

長官是行兇共犯?當然不是,長官難免有下指導棋的技癢,但因非專業,沒有習慣現場SOP所致。所以很多刑警都有雙手插在口袋的習慣,就是平時所養成,避免不經意留下不該留的跡證。也才有日後現場封鎖帶、現場斑馬線的發明。

封鎖帶用以區隔三道封鎖線,現場斑馬線除給第一位進入現場的資深勘查人員攜入,沿待採物證旁鋪設,供再進入協助採證人員遵循在斑馬線上出入,同時也限制住想入內觀看的長官,動口、動眼不動手。各級長官如欲進入現場,亦請比照刑事鑑識人員,戴上帽套、手套、鞋套,若到攻堅現場也要戴妥防彈頭盔、防彈衣物方得以進入。

刑案現場到底誰該進入?長官的企圖心、各級長官、民代、社會、媒體都有一定的壓力,並沒有標準答案。但政府設官分職各有所司,仍請尊重專業吧!多支持警察所需,多愛護警察才是良策。

(作者現任公職,著有《百官行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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