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大巨蛋延宕八年 台北市府政治解套

◎ 王瑞興

柯文哲競選台北市長時主打大巨蛋等「五大弊案」,並於入主市府後成立廉政委員會大舉清算前朝。但土地開發的複雜性,豈是靠著一再自詡「智商157」可以如願。大話說多了,歹戲拖棚七年半,日前只好從營收分潤這種枝節,忽悠市民,完全是政治解套。

筆者長期關心大巨蛋,除了專長土地規劃開發外,公職最後服務機關「國家文官學院」原坐落松山菸廠舊址,九十三年為配合興建大巨蛋而搬遷至南港。筆者曾有感而發以「北市掙到一時 BOT三贏變三輸?」投書媒體,如今檢視台北市府作為,大巨蛋BOT三贏變三輸已然如此。主因如次:

一、柯不懂BOT的精義。大巨蛋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政府減少建設支出,善用民間企業經營效率,創造就業機會與各種稅收,業者得到特許經營權利。因此,國內外BOT「權利金零」比比皆是,甚且政府還補助部分建設費用。柯指責大巨蛋「權利金零」一節,無知。

二、房市時空不同,豈可相提並論。大巨蛋議約始於九十三年,當時房地產不景氣,筆者租屋敦化學區,三十坪公寓售價只要八百萬(同事買興隆路公寓三十五坪六百多萬),至一○三年柯競選市長時已漲至一千五百萬以上。時空背景不同,柯操作仇富民粹,雖贏得勝選,但蔑視專業,讓大巨蛋多耗費了有形與無形成本。

三、尋求政治解套,為柯找下台階。日前市府用來忽悠市民的「營收分潤」,實際是採最低下限

四、大巨蛋觸發「寒蟬效應」。如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五十年開發案權利金六十億元,在前市長郝龍斌任內二度招商流標。柯上任後,一○四年權利金下修到三十二‧二八億,仍乏人問津;一○五年四度招標,又再次流標;一○六年始以二十八‧六八億元決標。然當前房地產熱絡遠高於郝市府時期,同樣會面臨質疑權利金何以腰斬。唯一解釋是,柯主政期間,仇視財團,企業缺乏投資意願,加上新北與桃園磁吸效應所致。

不過,如果說柯市府處理大巨蛋毫無成就,也不盡公平,至少從容留人數、防火區畫到安全梯的增設,讓大巨蛋更加安全。但耗費八年時間,未免缺乏行政效率,何況尚未全部定案!

(作者為前台灣省政府地政處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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