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罰錢之外 健全公寓大廈發展還需…

◎ 饒後樂

許多老舊公寓大樓在成立管理組織時,碰到麻煩,譬如使用執照註記五十戶,可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的建物謄本卻只有四十九戶。居民用四十九戶造冊、湊齊人數開會、向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結果卻被打回票,要求以使用執照的五十戶為準,否則不予受理。

民眾向官員解釋說,按照謄本實在生不出第五十戶,如果硬要湊數,又擔心惹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麻煩,請求官員通融。得到回應是資料不符我們不管,若想報備,就要拿出五十戶的名冊。

公寓大廈居民因此陷入兩難,明明是配合政府政策,辛苦半天卻被建管單位的本位主義卡住、所有人白忙一場。對民眾而言,建管與地政都是政府,二個系統提供的資料兜不起來,應該是由政府,而非老百姓來解決問題。

這個陳疴沒人關心,很多老舊大樓因此知難而退。多年後,另一批人又想到應該成立管理組織,同樣過程再走一遍。

困難不僅於此,很多社區大樓光申請建物謄本就已飽受刁難,地政事務所限制只給報備完成的公寓大廈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申請,經常讓這些想要申請成立的民眾覺得遇到鬼打牆,老是為一些小事一再奔波。

在這些現象背後,是政府對公寓大廈缺乏關心、理解和支持,經常拿社區自治當藉口不聞不問。社區大樓正常發展得先經過溝通協調內部不同意見,能夠建立規則、凝聚共識已屬不易,如果又碰到政府堅持本位主義、不思變通,公寓大廈居民的公益熱忱經得起幾回這樣的磨耗?

在完成強制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修法後,期待政府除開罰外,能夠積極改善介面,針對行政程序進行檢討優化,創造公寓大廈管理發展的良好環境。

(作者是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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