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反艦飛彈 不對稱武器

◎ 宋磊

烏俄戰爭開打至今,雖然勝負未出,但烏克蘭已創下許多經典案例,供世人觀察與學習。例如本月十四日以兩枚海王星反艦飛彈,重創俄軍排水量高達一萬兩千四百九十公噸的「莫斯科號」飛彈巡洋艦,即是一例。

「莫斯科號」雖然沒有立即下沉,但已經無法行駛回港,加上艦上彈藥庫爆炸燃燒,最終整艘軍艦仍告沉沒。這次戰果不但帶給烏國信心,也再度證明反艦飛彈若使用得宜,仍可造成巨大戰果,即使烏克蘭海軍的實力遠不及俄羅斯海軍。

其實類似戰果也曾發生在一九六七年的第三次中東戰爭。當時埃及海軍的飛彈快艇,發射「冥河反艦飛彈」擊沉以色列海軍的「埃特拉」號驅逐艦,創下有史以來首次以反艦飛彈擊沉大型軍艦的案例。

反艦飛彈非一項特殊裝備,但任何武器的使用,只要能抓住時機,也能獲得豐碩戰果,無論是埃及的以小博大,或是烏克蘭的努力奮戰,再度證明「不對稱作戰」的戰術應用,仍是現代戰場上不可忽視的一環。

當然,軍武的應用絕非一成不變,重要的是戰場指揮官是否具有充足的軍事知識,同時在能夠洞悉兩軍的優劣勢,才有機會創下巨大戰果。

台灣面對解放軍的威脅,也是以全方位與不對稱的模式建軍,國人與國軍當可自信的認為,無論是自製的反艦飛彈,或是向美方採購的岸基魚叉反艦飛彈,仍能有效威脅甚至殲滅敵軍大型軍艦。

(作者為淡江大學戰略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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