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顏家高球場的「小果嶺」

◎ 葉昱呈

前中市新聞局長卓冠廷爆料,指台中市二選區立委補選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恒,位於沙鹿與龍井交界的豪宅(莊園),疑有違建,其所設高爾夫球場的小果嶺可能位於國有地保護區,引發輿論爭議,如果未經申請核准的「小果嶺」設施,設置在國有地保護區上,是否符合法令規定?茲分析如下:

未經申請核准,設置「小果嶺」設施,已涉及變更地形,按「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都市計畫法或主管機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可裁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另,同法第八十條亦明定,不遵第七十九條規定拆除、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除應依法予以行政強制執行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再者,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承租人除經出租機關(國有財產署)同意發給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外,不得擅自增建、修建、改建或新建地上建築改良物、設置雜項工作物或『其他設施』,違反規定,屬標租者,出租機關『應終止租約』。

因此,如「小果嶺」設施未經申請核准,違規使用,臺中市政府可依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裁處違規行為人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至於標租的保護區國有地,國有財產署如經查明違規屬實,則應終止租約。(作者為公務員,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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