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從蟾蜍山看戰機失事國賠

◎ 張健常

一架空軍F-16戰機於民國一○七年漢光演習發生撞山意外,飛官吳彥霆殉職,其父母訴請國家賠償,各求償逾千萬多元。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四百六十六萬四千六百五十五元。全案可上訴。空軍則回應對判決表示尊重,針對慰撫金、撫養金這部分的敗訴事項,研擬提出上訴事宜。

此飛安事件主要肇因應係天氣因素,去年初監委亦已彈劾戰管聯隊相關失職人員,遺憾的是,筆者認為此空前判例對飛行員與戰航管間密切的協調合作關係並無助益。

傳統習俗人死為大,經由繁瑣的飛安事件調查,即使最後判定屬飛行員疏失,也未曾取消追贈上階或將死者骨灰移出忠烈祠,這是表彰對執行任務的飛行員最後的尊崇,畢竟沒有人會故意犯錯,何況是挑戰自己生命。

吳父白髮喪子的悲慟常人當可理解,但若有機會參訪位於公館的蟾蜍山,親眼目睹陰寒山洞裡夙夜匪懈執勤的空管中心攔管官,或許會打消國賠求償的念頭。事後諸葛般調查可以抽絲剝繭巨細靡遺,臨場指揮調度卻是分秒必爭壓力山大,尤其當面兩岸兵凶戰危,稍有遲疑或誤判,便可能擦槍走火。而對飛行員的要求不是零分就是一百,必須認識裝備瞭解環境,還要確遵規定沉著應變,在空中幾乎沒有犯錯的空間。

飛機價昂,人命可貴,法官未必服役過空軍,一旦出了事到底該誰賠誰還真是大哉問!當空地勤間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合作默契為一起官司消沉了士氣,戰力就真能發揮嗎?

(作者為前飛官,備役空軍上校)

對空軍司令部的不以為然

◎ 張勳慶

空軍F16殉職少校吳彥霆事件,經過監察院通過彈劾空軍司令部有嚴重疏失,是造成袍澤無辜喪命主因後,法院判賠吳彥霆雙親精神撫慰和扶養費共四百六十六萬元。

對此一判決,空軍司令部表示會提起上訴,根本就是在職者為了討個人面子!試想:自己袍澤因地面指揮過失殉職,死後家屬只能拼湊領到十二塊不全碎屍下,空軍仍不甩監委的詳細調查,還要動用公帑去打活人和死人的官司,那只會讓整個軍機戰鬥員,喪失了保衛台海空域安全的士氣。

沒想到在空軍表態要在吳彥霆事件上,用打官司去內耗士氣後,空軍前司令林文禮夫人,在高齡下因病住進北市內湖三總治療,因擔心聘請看護會有遭竊風險,向空軍司令部求援,而空軍司令部也應允派女軍官前往

這位女中校先是用自己的慰勞假,去服侍前長官夫人,但總部長官仍硬給她兩天公假,要求繼續當看護。此種有如北洋軍閥當家才有的公私不分怪事上演,那很明顯就是長官逢迎拍馬文化,到了今日仍在軍中作祟。請問:國人看到此種軍官成了家奴事情,還會相信其有保國衛民能力嗎?

當戰機改裝精進,空軍內部竟還在自我重大過失上,要和不幸殉職的袍澤冤魂戰到底,還鬧出女軍官成了私人看護,如此讓國人看了會氣、中共看了會嘲笑的戲碼,國防部真該出面徹底整頓了!

(作者任職文教機構,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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