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評盧市府獨厚大地主

◎ 魏思源

去年台中市政府大幅調降公告地價二十‧○六%,遠高於全國平均調降率○‧六六%,也與實際市場狀況矛盾。對此,台中市府地政局回應,調降地價稅是造福市民,也是推動輕稅簡政。

然而事實是這樣子嗎?地價稅採累進稅率,房產多的人受調整幅度的影響愈大,換句話說,調降公告地價/地價稅,受益最多的其實是坐擁大面積土地的地主。而對自用住宅採○‧二%稅率的民眾來說,平均僅減稅一百七十元;對第一級稅率的人而言,平均減稅五百七十元,差距不大。但對第二級至六級稅率的人來說,平均減稅幅度達三‧八萬元,第六級則高達一百一十四‧九萬元。

而且如果調降地價稅真有如台中市府所稱,是造福市民的話,那為什麼監察院直批台中市府獨厚大地主,有違社會公平,並要求檢討?這豈不坐實台中市府調整公告地價有缺失?

此外,由於減徵部分多圖利不到四%的大地主,小市民未受惠,不僅與市府所言「讓市民擁抱賦稅公平」不符,有失租稅正義,同時公告地價調降,地價稅變低,對於地主而言,因持有成本減少,等於是變相的鼓勵投機,也變相鼓勵大地主、建商繼續囤房、囤地,反而有挹注房市上漲的可能,對於房地產恐怕有負面的影響,長期來看,絕對有礙房市的健全發展!

(作者為資訊工程師,宜蘭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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