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克服法規障礙 推動循環經濟

◎ 陳文卿

循環經濟目前正舉國大力推動,而其成功關鍵除了要讓資源充分循環外,更重要的是必須創造經濟效益。可是我們發現政府制定的規定和標準,有些反而造成推動循環經濟的障礙。

舉例來說,大家不管在公園、人行道,或者是廣場、停車場等,到處都可以看到鋪上一塊塊連結起來的混凝土地磚表面亮晶晶,夜晚燈光照射下呈現宛如星光大道的美景。這是因為地磚業者使用含有回收自手機、電腦等面板的玻璃砂粒料,添加到水泥製品中,除可減少天然砂石資源的開採外,更為廢棄物開創新生命。

然而,現在這些都受限了。因為經濟部標準局修訂高壓混凝土地磚、透水性地磚的CNS國家標準,明確規定混凝土製品若要使用玻璃砂粒料僅能使用於底層,面層一律不得使用。而即便用在底層,也必須磨碎到三.三五毫米以下。因此目前新建工程就都看不到亮晶晶的地磚被鋪在人行道上。

國家標準之所以如此修正,並非因影響工程品質或工安問題,而是認為地磚表面的玻璃碎片「可能」會刺傷腳,但這些無謂的擔心不僅缺乏事證,卻讓業者增加成本且降低資源循環量。

河川砂石是珍貴的天然資源,混凝土地磚業者在兼顧建材品質性能的前提下,使用回收玻璃砂粒料替代部分砂石,可降低成本並使產品更具多樣性。以往是將水泥、砂石與各種再生粒料(如陶瓷、玻璃砂粒料等)一起拌合後,即可進行高壓壓鑄,而限制玻璃砂不能用於表層後,只好將底層、面層兩批料分別調製,製程繁複且增加許多無謂的成本,而再生料可使用量也降低了。另外,嚴格要求必須磨到粒徑三.三五毫米的粉末狀,更增加能源成本。此即為資源循環卻喪失經濟效益的實例。

台灣每年回收廢玻璃高達約四十萬噸,包括各種玻璃製品、飲料容器、電子產業和手機電腦面板等。這些廢玻璃不能焚化也無法掩埋,作為建築材料則是最佳的再利用途徑。現在看來,推動循環經濟首要之務反而是克服法規制度障礙。

(作者是再生綠建材產業推動聯盟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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