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正視社區關懷員執業安全

◎ 葉昱呈

為保護強制住院後出院之精神病人,能回歸社區正常生活,衛福部雖已建立社區關懷員訪視制度,提供病人分級追蹤訪視服務,以減少病人因服藥遵從性不佳,中斷服藥或就醫而反覆發病,但這些辛苦的社區關懷員在執行業務時,可能遭遇到個案之暴力攻擊,其人身安全如何保障?筆者認為應於精神衛生法明定配套措施,理由如下:

一位從事社區關懷訪視工作的同仁曾告訴我,她執行業務時會隨身攜帶防狼噴霧器防身,以預防遭到高風險暴力精神個案突如其來的攻擊,事實上,社區精神病患常因欠缺病識感而未規律服藥或治療,以致精神症狀不穩定,而有妄想、多疑和情緒暴躁等狀況,而對來訪視的社區關懷員產生敵意。因此,關懷員訪視個案時,除了常遭遇咆哮辱罵、威脅、恐嚇等言語暴力,亦常遭個案透過網路社群媒體做出不實指控。最嚴重的是,有暴力傾向的精神個案,可能拳腳相向或使用刀械、隨手物品攻擊。

此外,根據官方統計資料顯示,目前百名社區關懷員,需照顧十幾萬名精神病患,即使未來四年內計畫增加至千人以上,但人力仍遠遠不足,更遑論關懷員執行業務時,能夠二人以上結伴。

針對高風險暴力精神個案,建議主政者參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於精神衛生法明定,由村里長、鄰長、村里幹事、警察或消防人員發現疑似個案時,應及時協力通報,而關懷員執行業務時,則應會同警察等有關機關人員辦理,相關人員並得逕行進入私人場所訪視,以強化社會安全網絡,防範意外事件發生,同時讓精神病人受到妥善的治療,避免遭到外界污名化。(作者是衛政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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