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入境檢疫不應製造相對剝奪感

◎ 楊雯婷

因應Delta變異株,指揮中心於六月廿五日公告提升版入境檢疫措施:一、「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旅客(過去十四天旅遊史、含轉機),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十四天,不需支付檢疫所及採檢費用。二、有前述國家旅遊史以外之所有入境旅客,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十四天。

筆者一直不甚理解這樣區別規定背後的意義。入境高風險和非高風險國者的檢疫方式實質上根本沒有差別,都是關好關滿兩週 (入境隔天起算),三採陰性才能出來。唯一不同在於,前者檢疫費用政府買單。檢疫所自費入住一人一晚兩千元,而防疫旅館則介於兩千到五千不等,以最低價來算,十五晚也要三萬元,上述費用仍是單人,若是攜家帶眷將達十萬元。

看到新規定的當下,可以想像許多人當下的直覺想法是,那透過轉機入境高風險國家,不就省一大筆錢了?果然數日後便有報導,有美國返台之民眾為省下檢疫費用特地於英國轉機,當時指揮官陳時中僅以「這樣划算嗎?」回應,表示這麼做不值得,後續亦無任何政策調整。

個人以為,如此的態度實在不妥。首先,政策已產生顯而易見的相對剝奪感,平平接受一樣的隔離處置,為何一者免費一者要高額費用?再來,以划算嗎回應,似太過傲慢和消極;並非所有歸國者都經濟富裕。筆者認識的許多留學生都背有學貸,日常開銷都是能省則省,三五萬著實是筆大數字,許多人回國時選擇不鑽漏洞,是不想對台灣防疫造成風險,而非陳時中以為的比較划算。

筆者認為,成功的防疫應建立在合理的規定,而非人性的期待;目前的入境檢疫措施,在費用上已創造出相對剝奪感,從而可能導致更多人設法轉機入境到高風險國家。在此建議指揮中心,重新檢視現行檢疫費用規劃的合理性,勿用政策上的瑕疵去考驗公民維持操守的定力。

(作者是荷蘭萊登大學法學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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