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昱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二十四日起,同住親友在外吃合菜、共鍋,不需要再使用隔板或梅花座,因為依規定,商家並無查證義務,且顧客也不可能特地攜帶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身分證舉證,但在兼顧防疫與商家經營之狀況下,筆者建議商家可透過下列簡易分流方式,並配合量測體溫、酒精消毒及實聯制等措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一般而言,同住親友至餐廳聚餐,除少數特殊情形是於不同時間點分批進入餐廳外,大部分都會在同時間進入餐廳,此時,餐廳接待人員即可引導至同一桌入座。
如果同住親友之聚餐人數較少(例如僅二至五人),而餐桌屬於十人座的大圓桌,需兩個以上家庭併桌時,則不同家庭成員之間仍應使用隔板,以強化防疫措施。
至於百貨公司美食街之共同用餐區,因人潮容易聚集,即使是同住親友用餐,除非有照顧餵食需求之同住家人或小孩,否則仍建議依經濟部公告之「百貨及賣場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採梅花座,同時設置隔板並確保一.五公尺安全防疫距離。
此外,非同住親友假冒同住親友用餐,可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行為人(顧客)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但畢竟裁罰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民眾仍應持續謹守各項防疫規定,期能安然度過疫情。
(作者為地方政府衛政公務員,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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