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疫苗分配邏輯 各國不同

◎ 林盈年

疫苗覆蓋率為各國首要任務,但在疫苗分批運抵的情況下,便催生接種排序的議題,而公費疫苗部署的策略,也凸顯不同福利體制的國家,如何思考維繫社會的組成,以及國民生存資源分配的原則,究竟是生而為人的權利?還是各種被給定的價值?

降低重症、死亡率與維持醫護能量,是國際認同的疫苗部署目標,因此,「年長者、染疫後易重症與死亡者、醫護人員」普遍為各國優先施打對象。不過,當政府思考如何應用疫苗維持國家社會運作,有別於上述三類施打對象的族群,便出現在某些國家的清單,甚至排序還優先於上者。

採取普及式福利的社會民主國家如芬蘭,以降低疾病負擔與維持醫護體系為目標,依序為「一線醫護、全天候護理單位、供緊急護理者」、「七十歲以上、十二至六十九歲因潛在疾病染疫後易重症者」、「十六至六十九歲不分職業由長至幼」三類族群施打疫苗。除了負責市政選舉的特定人員之外,芬蘭的接種清單,便無醫護之外的其他特定職業享有優先權利。

也有非該類型福利體制的國家如日本、愛爾蘭,在疫苗部署上,同樣著重領取者「公民身分與權利」的分配原則,也無特別將非醫護功能執行者,列為疫苗分配中不可少的一群。

不過,從美國國家學院提出的「疫苗公平分配框架」,則可感受到自由主義國家對「成本效益」的重視。該框架認為,不僅是醫護,其他對社會而言至關必要的職業角色,也需要被賦予優先權,因此,應以更合理的平等方式,將疫苗先分給可為社會帶來效益的職業群體。

再對比東亞發展型國家如韓國、台灣,可發現比起社會效益或公民權利,「國家治理」獲得極高的重視,尤其反映在因被賦予優先於高重症或死亡率群體之接種排序,而獲得更多能動性的公家機關人員上。

疫苗的分配,反映出不同福利國家的特徵,無論何種類型,都有其分配邏輯。如今台灣的疫苗分配,便反映過去國家資源分配的方式。當疫苗接種、分配原則,涉及不同福利體制對社會組成的編納,並出現優先受益的職業群體時,有無國民可接受的「合理性」原則,就會受到檢視,尤其在資源缺稀下,更容易產生相對剝奪感,這反而是當前更需要留意的問題。

疫苗正給了台灣一次新的機會,讓我們決定自己成為什麼樣的福利國家。

(作者為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任職研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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