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國防改革不能走回頭路

◎ 姚中原

媒體報導,參謀總長黃曙光即將於今年六月底屆齡退伍;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等人提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參謀總長服現役最大年齡由總統核定延長,不受上將六十四歲屆齡退役的限制;羅致政受訪時指出,為避免「因人設事」,特地將修法後的施行日期訂為今年七月一日,「他(黃曙光)用不到」。上述對參謀總長職務的特別修法,並無正當性,應審慎思考,否則將陷三軍統帥蔡總統於不義。

長期以來,國軍將官人數及比例偏高,甚至達到美國及南韓比例的一倍以上,早為國內各界認為是必須檢討與改革之處。尤其台灣的上將人數高達八名,為日本的兩倍,享有「五院院長級」般待遇和福利(配有官舍、司機、隨員、秘書等),卻無「政務官」對錯誤政策需擔負責任或應請辭下台的監督機制,也是各界認為應改進的地方。

以參謀總長為例,此上將職務是受到相當保障,以致過去發生多次應歸屬於參謀總長責任的重大事故,參謀總長都不需擔心會有「去職下台」情事發生。二○○九年發生「八八水災」,當時的參謀總長受到各界指責,認為救災不力,但仍安然在位;二○一六年爆發海軍誤射雄風飛彈造成高雄籍「翔利昇號」船長死亡與三位船員受傷,國軍訓練與管理顯然都出了嚴重問題的離譜事件,當時的參謀總長亦未負起責任或辭職下台。

只要屆滿六十四歲,上將就該退役規定已行之有年,同屬上將階級的參謀總長亦應遵守,不能享有特權。蔡總統上任以來,推動一系列的國機國造、國艦國造、後備戰力改革等重大國防政策,受到國人極高評價,但國防改革不能走回頭路。此次由少數民進黨立委,主動提出為參謀總長個人設置特權且無明訂退場機制的特別修法,絕對是國防改革的錯誤行為,也干涉到國家三軍統帥的用人權,應重新思考。

(作者是前國防部戰略規劃司簡任副處長、大學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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