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警察不為人知的體技教官文化

◎ 蘇天從

擔任北市警松山分局體技教官的楊姓警員,日前酒後與人衝突,被一群人追入分局辦公處所叫囂,並破壞電腦設備,當時值勤人員為何沒有強制處分?等事情爆開後的結案處理,竟是分局長、教官、砸物的當事人共演一齣互相道歉的荒唐鬧劇。

每個分局、大隊都配置一個體技教官,不管是基層警員或是官員,只要經過合格的體技受訓、甄試都可以擔任,教官每個月排表操練員警擒拿、射擊、逮捕術、體能共八小時,內容可重可輕、方式可繁可簡、時間彈性可長可短,加上考試、升官都要會章他們表示意見,多年前某縣一百多位巡佐報考警大警佐班,被教官蓋「常訓不及格」,高達三十七人因而無法報考,可以說教官位卑權重;加上員警的生活天天都有不確定性,有臨時變更的勤務、突然抓到人犯要偵辦,常與訓練時間衝突,更要看教官的臉色。

外面的業者早就清楚如此生態,過去發生多少弊案是透過少數長袖善舞的教官的本事去關說放水,楊姓教官那晚的事件,在場員警得罪得起?他們敢去通報?所以處分派出所也真無辜。

再回憶前署長顏世錫的教誨:「複雜的事依法處理。」他早年擔任由軍人轉任警務處長的周中峰的機要,周處長處理一件歷經多位處長都無法解決的經濟犯罪,專案會中多人再次向處長報告牽涉的人面、層級、機關等,處長明快地指示:「我們先不討論人際關係,我只問誰違反什麼法,要用什麼法去法辦?」專案便結束了。

看到松山分局行禮如儀的道歉,普羅大眾想看的不是這麼有禮貌的儀節,而是黑衣人包圍叫囂官署都被移送法辦了,這次還破壞了電腦設施,你們怎麼處理?教官嗆別人有沒有違法?學學周處長吧!「複雜的事依法處理」,就算和解了不能移送,也要函送。

(作者現任公職,著有《百官行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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