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向建商反向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

◎ 李基勝

行政院提案延長重課房地合一(所得)稅之期限,並擴及法人,用以打炒房,部分輿論不能認同,或謂可能傷及建商與相關產業,或謂產生交易閉鎖效果,或謂政策效果恐將不如預期。

房屋是生活所必需,一旦成為金錢遊戲籌碼,價格不斷攀升,以致真正的需用人買不起、租不起,終將有害總體經濟,所以嚴打炒房絕對是必要的!但若未打中要害,將反受其害。

若建商因重稅而退出市場,只會減少供給,恐怕反而推升房價,以致有助長炒房之風險。既然政府慷慨釋放容積獎勵與租稅優惠,以促進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顯見無意縮減新房供給,自不應打炒房打到建商退出市場。

增加供給,減少炒作,房價自然趨向合理。因此,反而應該鼓勵建商儘快出售成屋,不要囤房哄抬價格,故應反向重課其稅,即建商如能於一、二年內出脫手上成屋,仍適用現制,逾限者逐年加重課徵房地合一稅,以迫其早日出清餘屋,促進供給。另應嚴格限制變更起造人,並杜絕數個自然人或數家建商為共同起造人,以阻絕避稅。

(作者是現任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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