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全民拒絕賣票 才能根除賄選--檢、警、調查賄不眠不休應予肯定

■陳定南

此次立法委員選舉,政府在各鄉鎮市警察分局,首創「抓賄霹靂小組」,並於選前十天召集檢、警、調查賄高手,全天候進駐,廿四小時合署辦公,同時提撥辦案獎金,每件最高五百萬元。如今從收案與選前起訴件數,都創歷史新高與選風改善的民調數字看來,創新作為實施後,查賄績效與選風確實都有進步。但無可諱言,賄選依然存在,而且技巧更為精細。

檢舉獎金最高一千萬元,使許多人興致勃勃,想抓賄選,而一些徵信業者也紛紛攜帶高科技器材,投入蒐證行列,加上雷厲風行的查緝行動,雖已產生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震懾效果,但離根絕賄選仍有一段差距,尤其經過三年前的查賄洗禮,此次賄選技術進步,而且改以現金給付居多。

現款買票輕便快捷,稍縱即逝,因此蒐證困難。如果不是當場逮個正著,大都難以追訴定罪。況且今年的銀彈攻勢,大都採取「化整為零,分散風險,事發撇清,棄卒保帥」的策略。因此,這次佈下天羅地網,十面埋伏,雖然也有可觀成果,但還是難以在眾多樁腳前仆後繼的賄選敢死隊伍中,循線揪出主使買票的候選人。這種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窘境,正是當今世界各民主國家,重視人權、講究程序正義的社會之共同難題,台灣也不例外。

平心而論,目前查賄要單獨靠政府的作為,來產生全面性的嚇阻作用或將賄選的候選人全部繩之以法,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台灣社會要杜絕賄選、淨化選風,首先必須全民同心協力一起拒絕賣票。而釜底抽薪、一勞永逸的根本之計,就是大家發揮道德勇氣,隨時挺身而出檢舉賄選,使候選人與樁腳不敢上門行賄,而不是一味苛責檢、警、調人員或怪罪法務部。事實上,這次所有執法人員都全心全力投入,有些檢察長還在三更半夜,親自帶隊出擊,因此請大家給他們一些掌聲,同時體諒他們的難為之處。

由於我國採刑事政策與犯罪偵查二元化的制度,因此在法務部長之外,還設有同樣是特任官的檢察總長。相對於美國採一元化制度,聯邦司法部長兼檢察總長(美國司法部長職稱Attorney General就是檢察總長之意),台灣的法務部長只能擬訂掃黑、肅貪、查賄、緝毒或打擊經濟犯罪…等持續性或階段性的刑事政策,再交由檢察總長執行,不像美國司法部長,有權在擬訂刑事政策之外,同時還可直接指揮檢察官辦案,並且隨時可以介入個案的偵辦,而檢察官必須絕對服從。此與我國少數檢察官時有公然違抗上命下從的「檢察一體」制度,形成強烈的對比。在我國現行制度下,法務部長對於檢察官的偵查犯罪作為或不作為,有時心驚膽跳或心急如焚,但依法卻不能置喙,否則馬上就被扣上「政治干預」的大帽子。要瞭解法務部職掌或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權責分際,請上法務部網站。

十二月十五日聯合報報導,立法院周清玉委員對「陳定南查賄不滿」「…昨天看到陳定南公開表示,本屆選舉是歷年來最乾淨的選舉,讓她氣死了…」。查此事緣起於十二月十三日,我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答覆委員質詢時,引用自由時報「銀彈撒不出,選風堪喝采」、「查賄施鐵腕,好個鬼見愁」、「霹靂抓鬼,想買票的…縮手」等標題,以及中國時報於投票日(十二月十一日)的民調:「41%認為買票減少,只有4%認為增加」,並以收案件數與選舉前起訴三十九件,一五一人,都創歷史新高的事實,佐證此次查賄績效與選風都要比過去好。

我當時向質詢委員表示,如果將中國時報民調數字的分子,加權到一百,則認為賄選改善者高達九成一,認為較差者不到一成,並且說三年前立委選舉,曾被英國倫敦金融時報譽為「台灣有史以來最乾淨的選舉」,如果金融時報此次再來採訪,或許也會做同樣的肯定。

未料第二天,中國時報的報導,竟然變成陳定南「引用英國金融時報報導」表示「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被英國金融時報評為台灣有史以來最乾淨選舉」,而更有報紙將我那一段話,當作是主觀判斷,以致以訛傳訛。因此,周清玉委員之怒,我完全可以理解,也不以為意,特此一併說明。

(作者陳定南╱法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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