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重課經常稅、輕課移轉稅」談打房

◎ 張復明

台灣自一九八○年以來,空屋率始終維持兩位數,現已高達近二十%,超出國外正常空屋率約三%至五%甚多,這證明近半世紀以來:一、財政部的租稅手段無法遏阻「囤房」;二、中央銀行的金融手段無法打擊「炒房」;三、內政部的住宅政策全面失靈!如今民進黨政府面對「居住正義」課題卻拿出過去四十年的失敗套路行禮如儀,豈不太令人失望了!

不動產與其他商品相同,價格決定於市場供需,只要持有成本低,期待報酬率高,市場投資者必群起搶購;而不動產之持有成本來自資金利息(利率)與租稅負擔(稅率),惟央行總裁已預告:「用利率處理房價是大而不當的工具」,如今復採取選擇性信用緊縮,能解決當前炒房的問題嗎?

既然金融工具打房效果有限,何不採行租稅手段呢?現行平均地權土地稅制「輕課經常稅、重課移轉稅」,代表「房地持有成本低,流通成本高」,此一稅制結構徒然增加市場需求、減少供給而已;為有效打擊囤房、降低空屋率,唯有「重課經常稅、輕課移轉稅」以增加房地持有成本,減少假性需求(自用房地仍採優惠稅率),又可提高移轉誘因,增加市場供給,房地價格自然趨於穩定。

上開租稅處方廿六年前已出現在陳定南競選省長的政策白皮書中,建請蘇院長勇敢翻修現行違背經濟學原理的土地稅制,有效擋下台灣之空屋率往三字頭攀升。

(作者著有《台灣的鹽業》,曾任台鹽土地減資及民營化等計畫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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